被告人葛某非法持有毒品一案的刑事判决书

2017-10-12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系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代理了赵红霞、刘汉刘维系列、厦大教授艳照门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李昌奎、四川送不作为锦旗被拘案、数百件厅处级贪污贿赂案等三千余件刑事辩护案例。专做刑案-----智豪更专业!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236156


公诉机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葛某,男,汉族,1974年3月19日出生。
1991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1991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撤销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2001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02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04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10年4月20日因吸毒被罚款人民二百元;2012年11月28日因吸毒被社区戒毒三年。
公诉机关以宁鼓检诉刑诉[2016]84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葛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向本院起诉。
 
本院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0月26日4时许,民警至被告人葛某位于本市玄武区XX巷1号1幢504室住处,从卧室内床上查获1包用写有“48”字样的蓝色拉链袋包装的毒品。
 
经鉴定,查获毒品中净重17.78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认为被告人葛某具有坦白的处罚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葛某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葛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葛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葛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即自2016年10月26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邱筱颖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李莉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重庆律师辩护 非法持有毒品罪法条
· 重庆律师辩护 非法持有毒品罪法条
· 盗窃毒品并藏匿两周后上交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和盗窃罪
· 罗某某非法持有毒品罪刑事判决书
· 蒋某某非法持有毒品罪刑事判决书——系累犯、毒品再犯,从重处罚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