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来临,教你如何理性抵制韩货

2017-03-15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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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因“萨德”入韩,国内掀起了一浪高过一浪的抵制韩货浪潮,在这些活动中,不少是非理性的,不合法的抵制,不仅损害国家形象,也更多损害国内企业和民众的利益。同时,由于产品组装的国际化趋势,我们所使用的许多物品中可能都存在韩国产品零件(在电子产品中更为常见)。借鉴乐天超市在国内大面积关闭的原因并非换地风波,而系“消防不合格”。因此,如何合理合法的抵制韩货,借3·15之际,以下列产品和服务为例:
1. 三星手机
在过去的一年,三星Note7爆炸事件没少引发业界关注,给世界各国人民带来不少困扰,也在各国航空公司明确和爆炸物等列为绝对禁止携带物品,绝对算得上是手机界的经典案例
去年9月三星还被指区别对待中国消费者,目前除召回措施外,未对国内消费者进行道歉和相关赔偿。
2. 化妆品
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北京贸易馆表示,去年韩国化妆品因为各种原因被中国拒绝进口的总共有58批次。而今年3月1日,在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1月份查获的不合格进境食品与化妆品名单里,爱茉莉太平洋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兰芝品牌3批次化妆品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而有害产品一旦造成消费者损失,消费者可要求生产者、销售者进行赔偿。
3. 免税店
韩国本土的护肤品市场货品分为两种:内销货和外销货。内销货是指韩国国内各大商场销售的护肤品,韩国本国人都在商场百货大楼购买。外销货是指免税店销售的护肤品,外国游客凭护照限量购买。
    内销货与外销货是有本质上的区别,例如国人去韩国最喜欢买的两款产品:一、伊思蜗牛霜,内销货(韩国国内市场)的蜗牛原液高达80%,到了外销货(免税店)的蜗牛原液只有60%。二、兰芝睡眠面膜,内销货的补水因子高达80%,外销货只有60%,至于国内的兰芝,可能不足20%,这就是韩国护肤品好用的原因。
虽然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不同不一定构成假冒伪劣,但生产商和销售者并未明确指出所销售的产品质量差异,在价格相差不大的前提下可能构成消费欺诈。
4. 现代汽车
去年年底,起亚油耗造假事件在美国尘埃落定,现代起亚以412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79亿元)与美方签署协议达成和解,美方将停止针对现代起亚“油耗门”事件的调查。目前国内尚未对现代汽车油耗问题进行调查。一旦查实存在油耗造假问题,也应对中国消费者支付巨额赔偿。
5. 旅游
韩国“A频道”电视台近日在《饮食X档案》节目中曝光,在首尔市区等地,一些韩餐店只接待中国团体游客,却不准韩国人进入。节目组在其中一家店暗访发现,猪肉、蘑菇等食材颜色异常,店家声称使用韩国白菜制作的泡菜实际上是中国白菜。在另一家店,节目组发现海鲜火锅中的螃蟹不新鲜并向服务员提出质疑,却发现店家拿出的海鲜包装上写着“生产日期2013年”。游客在旅游服务中所遇到的上述情形可能涉嫌消费欺诈。
 
    在购买相关韩国产品和服务中,或已经购买了韩国产品,如果权益受到了损害,应当拿起法律武器,要求获得赔偿,甚至可以获得价款或服务的“三倍赔偿”,这相对于口号和盲目抵制显然更加有理有据,所获得的收益和对对方造成损失更加实际。因此,爱国需要理性,爱国需要方法。
 
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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