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宋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贩卖、运输海洛因4500克。
讨论主要问题:承办律师主要就如何丰富本案辩护思路提请律师团队讨论。承办律师指出以下几个辩护观点,第一,宋某在侦查阶段供述前曾吸食毒品,且遭受刑讯逼供,可就此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第二,本案证据主要为另一同案犯的供述,起诉书指控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综合全案证据,现还不能排除诸多怀疑。
讨论结果:所内律师认真讨论后,对于承办律师的辩护思路表示赞同,并进一步补充,本案还可集中于宋某的出资情况、在该案中的地位作用,有无技侦材料,毒品提取、鉴定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辩护。
讨论主要问题:承办律师主要就如何丰富本案辩护思路提请律师团队讨论。承办律师指出以下几个辩护观点,第一,宋某在侦查阶段供述前曾吸食毒品,且遭受刑讯逼供,可就此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第二,本案证据主要为另一同案犯的供述,起诉书指控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综合全案证据,现还不能排除诸多怀疑。
讨论结果:所内律师认真讨论后,对于承办律师的辩护思路表示赞同,并进一步补充,本案还可集中于宋某的出资情况、在该案中的地位作用,有无技侦材料,毒品提取、鉴定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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