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说起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大家一定都恨得牙痒痒。网上一幕又一幕的惨剧,自己手机里一直响起的骚扰电话或者诈骗信息,一直困扰我们的生活。但是我们的公民个人信息是如何被泄露的呢,本文从若干法院判例综合分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
一、生活中,公民个人信息通过各种途径被各类机构所采集,其中像公安机关、快递公司、购物网站、房屋中介、办理会员商家等。然而,一旦制度不严,“内鬼”出现,这些机构会首当其冲成为信息泄露者。
1.地税局工作人员将内网的工商信息出售给他人。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刑事裁定书
案号:(2015)渝二中法刑终字第00067号
被告人涂某某、代某原系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地区地税局工作人员。2010年6月至9月,涂某某将地税内网上的工商企业信息通过QQ1123240258卖给他人,其中含有法定代表人手机的信息1900余条。2010年10月至2011年9月,涂某某与代某共谋,将地税局局内网上的工商企业信息通过QQ1123240258卖给他人,其中包含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的信息20万余条。2013年1月至2013年5月,涂某某与代某协议,由代某单独出售信息后,每月付3000元给涂某某,后代某通过QQ1123240258向他人贩卖企业工商信息,其中含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的信息28万余条。
2. 大学工作人员出售其掌握的学生相关信息。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4)吴刑初字第0184号
2009年12月,被告人崔某从北京的学大教育集团分配到苏州学大教育分公司工作,当时苏州学大教育分公司的魏某和刘帅曾给其几十万条学生信息,用于苏州学大教育进行宣传等活动。2011年上半年,韦某以客户需要苏州学生、家长信息发短信为由向其提出要一些苏州学生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的信息,其就把刘帅给其的数据中的20万条给了韦某,韦某汇款给其3000元好处费。2011年7月,其至南京学大教育分公司担任市场主管,做宣传也需要南京的学生和家长信息,当时专门买卖个人信息的刘佳与其联系,并至其公司找其,给其看数据,其汇报公司领导后决定购买这些数据,后公司以12000元的价格买了约六、七十万条学生数据,其存在自己的电脑中,用于广告宣传了。
3. 治安联防队员盗用民警的数字证书在公安信息网上查询公民个人信息予以出售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4)佛三法刑初字第404号
2013年1月至2013年11月期间,被告人罗某某利用在佛山市三水区某治安联防大队工作的便利,盗用民警的数字证书在公安信息网上查询公民个人信息,后将查询到的公民个人信息贩卖给被告人杨某某,被告人杨某某再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加价倒卖给被告人吴某某,被告人吴某某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用于代银行催收信用卡欠款。经查证,被告人罗某某、杨某某、吴某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五千余条。
4. 派出所保安队队长盗用民警的数字证书在公安信息网上查询公民个人信息予以出售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5)朝刑初字第3263号
被告人高×于2015年6月至8月间,利用其担任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酒仙桥派出所保安队队长的职务便利,多次私自使用该所副所长曲×,民警周×、王×的公安数字证书,登陆“公安部人口管理系统”、“公安部出入境管理系统”等公安机关应用系统库,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4000余条,并将其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获利人民币20000余元。
5.医院工作人员出售其掌握的新生儿相关信息。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5)岚刑初字第131号
被告人胡某娜在日照市岚山区万德福百货大楼三楼经营“卡哇依儿童摄影”,张某系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安东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自2014年6月份,胡某娜以每条5元的价格自张某处购买在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出生的新生儿出生时间及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200余条,并利用上述信息为其经营的照相馆招揽顾客。
二、虽然不掌握信息资源,但利用“流氓软件”,入侵网络系统等方式也可以获取并泄露大量信息。
1. 利用恶意软件,侵入下载用户系统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6)京0107刑初4号
2014年4月,被告人陈×、王×共同商议开发一款能够在苹果手机上静默安装推广应用软件的程序,并在北京麦芽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内,安排被告人李×1进行该程序的开发。李×1遂依据从互联网上获得的开源代码开发出一款恶意程序,该恶意程序能够在苹果手机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其苹果手机静默安装推广应用软件,如系越狱手机,则还能获取该手机中的通讯录、MAC序列号、APPLEID等信息并上传至被告人指定的服务器内。
2. 利用网站漏洞侵入网站获取网站中的公民个人信息。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4)永冷刑初字第174号
2013年5、6月份,被告人曾某某与被告人李某某在QQ群上取得联系,曾某某即用QQ和G-talk与李某某的QQ、G-talk商谈买卖网站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曾某某发了一些网站的网址(如中小学教师资源网,长春人力资源网,山东造价员网,陕西造价员网,荷泽人事考试网,学位网等网址)给李某某,要李某某入侵这些网站,获取该网站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李某某则对曾某某所发给其的网站进行攻击入侵获取个人信息数据,然后李某某通过QQ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发给曾某某,曾某某则根据数据的多少及热门程度付钱给李某某。
3. 使用木马链接的短信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6)鲁1481刑初78号
被告人郝某某使用一种酷卡软件连接酷卡设备向指定的手机号码发送带有木马链接的短信息,被害人张某某点击链接后手机被植入木马病毒,该木马病毒将被害人手机内的银行卡等信息及拦截的验证码发送到郝某某指定的邮箱内,后郝某某通过网上快捷支付的方式盗刷张某某农业银行及工商银行账户内的现金,共计7934.9元。
被告人全某某伙同陈某某通过发送手机短信链接的方式,将木马病毒植入到被害人袁某某的手机内,该木马病毒将被害人手机内的银行卡等信息及拦截的验证码发送到全某某指定的邮箱或手机内,在被害人袁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盗刷其银行账户内现金,共计13096.59元。
三、 以盗窃、欺骗、重新认证等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1. 以联通、移动公司手机卡升级为借口骗取公民个人信息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6)冀1125刑初169号
被告人霍某甲以其妻子杜某名义于2015年12月30日与有关公司签订协议,负责“借贷宝”业务推广。之后,霍某甲伙同被告人季某,由季某驾驶车辆在多地农村通过村高音喇叭广播宣传,在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联通、移动公司4G卡升级换取鸡蛋的名义非法获取公民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码信息以及肖像信息。二被告人将获取后的公民相关个人信息用于注册“借贷宝”软件账号,其后以每个注册账号20元-50元不等的价格从“借贷宝”软件平台商家处收取报酬共计80325元,其中有45337.9元汇入杜某及霍某甲银行账户;获取的信息公民人数为2740人,其中部分公民系不知情。
2. 购买账号等半成品信息,通过找回密码或重新认证后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6)鲁1482刑初98号
被告人杨某获知通过网络低价购买身份证号码、淘宝账号、支付宝账号等半成品的个人信息经过找回淘宝支付密码或者利用身份证做实名支付宝认证后转手倒卖给商家可获利,便于2014年9月份至2014年12月多次从互联网上昵称为“上帝”(支付宝名为“林某某、林某甲”)的上线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经处理后加价出售给昵称为“阿拉丁”(支付宝名为“陈某、陈甲”)的下线等人从中获利。
3. 利用网上聊天软件或其他软件套取公民个人信息。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6)闽0802刑初598号
2015年9月底至2016年1月15日以来,被告人邓某通过网上招聘的形式,先后聘请了被告人廖某、吴某甲、林某、黄某、李某、吴某乙、郭某甲、许某、叶某、江某、郭某乙和郭某丙(另案处理)12人在其承租的龙岩市新罗区登高安置小区AB区A2梯604室内通过使用电脑等工具,利用淘宝旺旺等软件向淘宝商户套取公民个人信息(包含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交易物品名称等)。被告人廖某、吴某甲、黄某、林某、李某、吴某乙、郭某甲、叶某、江某、许某、郭某乙和郭某丙在骗取公民个人信息后以文本格式保存并通过QQ发送给被告人邓某,后由被告人邓某将上述公民个人信息以每条1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从中牟利。
一、生活中,公民个人信息通过各种途径被各类机构所采集,其中像公安机关、快递公司、购物网站、房屋中介、办理会员商家等。然而,一旦制度不严,“内鬼”出现,这些机构会首当其冲成为信息泄露者。
1.地税局工作人员将内网的工商信息出售给他人。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刑事裁定书
案号:(2015)渝二中法刑终字第00067号
被告人涂某某、代某原系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地区地税局工作人员。2010年6月至9月,涂某某将地税内网上的工商企业信息通过QQ1123240258卖给他人,其中含有法定代表人手机的信息1900余条。2010年10月至2011年9月,涂某某与代某共谋,将地税局局内网上的工商企业信息通过QQ1123240258卖给他人,其中包含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的信息20万余条。2013年1月至2013年5月,涂某某与代某协议,由代某单独出售信息后,每月付3000元给涂某某,后代某通过QQ1123240258向他人贩卖企业工商信息,其中含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的信息28万余条。
2. 大学工作人员出售其掌握的学生相关信息。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4)吴刑初字第0184号
2009年12月,被告人崔某从北京的学大教育集团分配到苏州学大教育分公司工作,当时苏州学大教育分公司的魏某和刘帅曾给其几十万条学生信息,用于苏州学大教育进行宣传等活动。2011年上半年,韦某以客户需要苏州学生、家长信息发短信为由向其提出要一些苏州学生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的信息,其就把刘帅给其的数据中的20万条给了韦某,韦某汇款给其3000元好处费。2011年7月,其至南京学大教育分公司担任市场主管,做宣传也需要南京的学生和家长信息,当时专门买卖个人信息的刘佳与其联系,并至其公司找其,给其看数据,其汇报公司领导后决定购买这些数据,后公司以12000元的价格买了约六、七十万条学生数据,其存在自己的电脑中,用于广告宣传了。
3. 治安联防队员盗用民警的数字证书在公安信息网上查询公民个人信息予以出售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4)佛三法刑初字第404号
2013年1月至2013年11月期间,被告人罗某某利用在佛山市三水区某治安联防大队工作的便利,盗用民警的数字证书在公安信息网上查询公民个人信息,后将查询到的公民个人信息贩卖给被告人杨某某,被告人杨某某再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加价倒卖给被告人吴某某,被告人吴某某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用于代银行催收信用卡欠款。经查证,被告人罗某某、杨某某、吴某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五千余条。
4. 派出所保安队队长盗用民警的数字证书在公安信息网上查询公民个人信息予以出售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5)朝刑初字第3263号
被告人高×于2015年6月至8月间,利用其担任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酒仙桥派出所保安队队长的职务便利,多次私自使用该所副所长曲×,民警周×、王×的公安数字证书,登陆“公安部人口管理系统”、“公安部出入境管理系统”等公安机关应用系统库,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4000余条,并将其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获利人民币20000余元。
5.医院工作人员出售其掌握的新生儿相关信息。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5)岚刑初字第131号
被告人胡某娜在日照市岚山区万德福百货大楼三楼经营“卡哇依儿童摄影”,张某系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安东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自2014年6月份,胡某娜以每条5元的价格自张某处购买在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出生的新生儿出生时间及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200余条,并利用上述信息为其经营的照相馆招揽顾客。
二、虽然不掌握信息资源,但利用“流氓软件”,入侵网络系统等方式也可以获取并泄露大量信息。
1. 利用恶意软件,侵入下载用户系统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6)京0107刑初4号
2014年4月,被告人陈×、王×共同商议开发一款能够在苹果手机上静默安装推广应用软件的程序,并在北京麦芽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内,安排被告人李×1进行该程序的开发。李×1遂依据从互联网上获得的开源代码开发出一款恶意程序,该恶意程序能够在苹果手机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其苹果手机静默安装推广应用软件,如系越狱手机,则还能获取该手机中的通讯录、MAC序列号、APPLEID等信息并上传至被告人指定的服务器内。
2. 利用网站漏洞侵入网站获取网站中的公民个人信息。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4)永冷刑初字第174号
2013年5、6月份,被告人曾某某与被告人李某某在QQ群上取得联系,曾某某即用QQ和G-talk与李某某的QQ、G-talk商谈买卖网站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曾某某发了一些网站的网址(如中小学教师资源网,长春人力资源网,山东造价员网,陕西造价员网,荷泽人事考试网,学位网等网址)给李某某,要李某某入侵这些网站,获取该网站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李某某则对曾某某所发给其的网站进行攻击入侵获取个人信息数据,然后李某某通过QQ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发给曾某某,曾某某则根据数据的多少及热门程度付钱给李某某。
3. 使用木马链接的短信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6)鲁1481刑初78号
被告人郝某某使用一种酷卡软件连接酷卡设备向指定的手机号码发送带有木马链接的短信息,被害人张某某点击链接后手机被植入木马病毒,该木马病毒将被害人手机内的银行卡等信息及拦截的验证码发送到郝某某指定的邮箱内,后郝某某通过网上快捷支付的方式盗刷张某某农业银行及工商银行账户内的现金,共计7934.9元。
被告人全某某伙同陈某某通过发送手机短信链接的方式,将木马病毒植入到被害人袁某某的手机内,该木马病毒将被害人手机内的银行卡等信息及拦截的验证码发送到全某某指定的邮箱或手机内,在被害人袁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盗刷其银行账户内现金,共计13096.59元。
三、 以盗窃、欺骗、重新认证等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1. 以联通、移动公司手机卡升级为借口骗取公民个人信息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6)冀1125刑初169号
被告人霍某甲以其妻子杜某名义于2015年12月30日与有关公司签订协议,负责“借贷宝”业务推广。之后,霍某甲伙同被告人季某,由季某驾驶车辆在多地农村通过村高音喇叭广播宣传,在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联通、移动公司4G卡升级换取鸡蛋的名义非法获取公民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码信息以及肖像信息。二被告人将获取后的公民相关个人信息用于注册“借贷宝”软件账号,其后以每个注册账号20元-50元不等的价格从“借贷宝”软件平台商家处收取报酬共计80325元,其中有45337.9元汇入杜某及霍某甲银行账户;获取的信息公民人数为2740人,其中部分公民系不知情。
2. 购买账号等半成品信息,通过找回密码或重新认证后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6)鲁1482刑初98号
被告人杨某获知通过网络低价购买身份证号码、淘宝账号、支付宝账号等半成品的个人信息经过找回淘宝支付密码或者利用身份证做实名支付宝认证后转手倒卖给商家可获利,便于2014年9月份至2014年12月多次从互联网上昵称为“上帝”(支付宝名为“林某某、林某甲”)的上线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经处理后加价出售给昵称为“阿拉丁”(支付宝名为“陈某、陈甲”)的下线等人从中获利。
3. 利用网上聊天软件或其他软件套取公民个人信息。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6)闽0802刑初598号
2015年9月底至2016年1月15日以来,被告人邓某通过网上招聘的形式,先后聘请了被告人廖某、吴某甲、林某、黄某、李某、吴某乙、郭某甲、许某、叶某、江某、郭某乙和郭某丙(另案处理)12人在其承租的龙岩市新罗区登高安置小区AB区A2梯604室内通过使用电脑等工具,利用淘宝旺旺等软件向淘宝商户套取公民个人信息(包含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交易物品名称等)。被告人廖某、吴某甲、黄某、林某、李某、吴某乙、郭某甲、叶某、江某、许某、郭某乙和郭某丙在骗取公民个人信息后以文本格式保存并通过QQ发送给被告人邓某,后由被告人邓某将上述公民个人信息以每条1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从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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