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作为西南地区首家专业化从事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凭借着一股专注刑案的执着,吸引了大量当事人及家属慕名而来。在过去的2014年,就综合类犯罪案件来看,智豪所创造了让人欣喜的成绩。
一、数量
2014年,智豪所共承办综合类刑事案件达81件,涉及罪名涵盖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盗窃、抢劫、强奸、危害公共安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卖淫、危险驾驶、伪造公文等数十种罪名。
二、效果
其中已经办结的案件有43件,效果好的共计38件,占已结案件的88%,其中缓刑8件,取保候审10件,不起诉有2件,免于刑事处罚2件,二审改判4件,从轻、减轻处罚的12件。
在43件综合类案件中,有12名被告在法院审判之前便重获自由,2名被法院免于刑事处罚,8名在法院阶段被宣告缓刑,4名被告在难度较大的二审阶段成功改判,12名被告都不同幅度的获得从轻或减轻的判决,赢得了当事人送来的诸多牌匾、锦旗。
三、优势
专注,决定方向;专业,决定深度。 智豪所“每周五集体讨论案件制度”就案件的各个工作环节,特别是在犯罪构成、法律关系认定、证据三性审查、律师法律意见的提交与沟通、辩护思路和观点的确定等方面进行认真研讨,使得案件办理效果十分突出,如夏某某故意杀人致一死一伤案,律师们反复讨论如何与情绪激动的被害人家属沟通,后经过律师努力夏某某获得家属谅解并成功保命;楚某某聚众斗殴案,经过律师集体定制方案在侦查阶段即取保候审;叶某组织卖淫,律师提出叶某组织卖淫具有很大的偶然性,缺乏长期性与固定性,且未获利,大胆提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后检察机关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正是因为拥有这种集体讨论平台,律师之间的观点与观点才得以碰撞,思想与思想才得以交流,让每位律师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大幅提高,克服了律师个人办案的随意散漫和主观片面,从而使每个刑案的办案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四、展望
展望2015,智豪所依然会在专注刑案这道路上走下去,依然会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品格证据制度,并开创新的理念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如每位律师会以两个月为周期,就自己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及经验得失形成书面报告,大家相互之间交流学习;继续联合西南政法大学举办刑事证据法学讲堂;与重庆专注刑辩的律师一起开展刑辩沙龙等各项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智豪律师的办案能力。
2015年,只为期待智豪所能为更多的被告人辩护,能最大限度的维护更多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一、数量
2014年,智豪所共承办综合类刑事案件达81件,涉及罪名涵盖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盗窃、抢劫、强奸、危害公共安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卖淫、危险驾驶、伪造公文等数十种罪名。
二、效果
其中已经办结的案件有43件,效果好的共计38件,占已结案件的88%,其中缓刑8件,取保候审10件,不起诉有2件,免于刑事处罚2件,二审改判4件,从轻、减轻处罚的12件。
案件数量 |
已结案 数量 |
已结案件效果 | |||||||||||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
不立案 或撤案 |
不起诉 | 缓刑 | 免处 | 无罪 |
一审从轻 减轻处罚 |
二审 改判 |
死刑 复核 |
维持 原判 |
其他 | |||
总计 | 81 | 43 | 10 | 2 | 8 | 2 | 12 | 4 | 2 | 3 | |||
效果好案件共计38件,占已结案件比例为88% |
三、优势
专注,决定方向;专业,决定深度。 智豪所“每周五集体讨论案件制度”就案件的各个工作环节,特别是在犯罪构成、法律关系认定、证据三性审查、律师法律意见的提交与沟通、辩护思路和观点的确定等方面进行认真研讨,使得案件办理效果十分突出,如夏某某故意杀人致一死一伤案,律师们反复讨论如何与情绪激动的被害人家属沟通,后经过律师努力夏某某获得家属谅解并成功保命;楚某某聚众斗殴案,经过律师集体定制方案在侦查阶段即取保候审;叶某组织卖淫,律师提出叶某组织卖淫具有很大的偶然性,缺乏长期性与固定性,且未获利,大胆提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后检察机关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正是因为拥有这种集体讨论平台,律师之间的观点与观点才得以碰撞,思想与思想才得以交流,让每位律师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大幅提高,克服了律师个人办案的随意散漫和主观片面,从而使每个刑案的办案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四、展望
展望2015,智豪所依然会在专注刑案这道路上走下去,依然会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品格证据制度,并开创新的理念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如每位律师会以两个月为周期,就自己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及经验得失形成书面报告,大家相互之间交流学习;继续联合西南政法大学举办刑事证据法学讲堂;与重庆专注刑辩的律师一起开展刑辩沙龙等各项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智豪律师的办案能力。
2015年,只为期待智豪所能为更多的被告人辩护,能最大限度的维护更多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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