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被告胡某 男 汉族 1974年7 月生 四川安岳人。因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于2011 年2月5日被重庆市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被告远在四川成都的家属于2011年2月5日晚(春节放假期间)慕名前来找到智豪律所团队,要求我们代理该案件。我们接受委托后,在春节假期满上班后就去某公安分局办理会见手续。经会见被告后了解到被告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证据不充分,证据之间未形成证据锁链,当即向承办单位提出对被告取保候审申请。该分局充分的考虑了我们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理由,经研究,于2011年3月11日对被告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
上一篇:单位行贿贿案成功取保候审
下一篇:陈某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一案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