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某,女,一九四八年一月十九日生,汉族,重庆江北人,系重庆某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因行贿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刑事拘留,二零一零年一月六日被逮捕,其家属委托本所律师进行辩护,同年七月八日被取保候审。
下一篇: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取保成功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王某某涉嫌行贿1500余万元,智豪律师辩护成功取保候审
- · 付某涉嫌受贿案成功取保候审
- · 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取保成功
- · 王某某受贿案慕名前来委托智豪刑事团队
- · 智豪刑事律师网办理无利用职务便利行为付某受贿案被决定取保候审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