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其于2013年7月23日被刑事拘留。2013年7月29日程某父母和其他近亲属通过重庆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相关领导的推荐得知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专业从事刑事案件代理和辩护的律师事务所,故慕名到智豪所找到张智勇主任进行咨询,罗林律师陪同张主任接待了他们,张主任在听取了相关情况的介绍后,分析到本案涉案毒品数量巨大,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智豪所及他本人多年来办理了大量的毒品犯罪案件,深知办理毒品案件的程序和关键所在,本案当务之急是通过正常渠道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依法会见嫌疑人程某,了解其涉案情况,再作相应判断,其他的想法和要求都是不现实的,毒品犯罪案关键是证据的收集和认定的三性问题。程某父母和其他仅亲属在听了张主任朴实客观的分析后,经慎重商量最终决定委托智豪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罗林律师主办担任程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罗林律师当庭下午即到看守所第一次会见了程某,详细询问了其归案情况,侦查人员的讯问情况和其在本案的参与情况等,并为其提供了正当的法律咨询:本罪的法律规定,刑诉法关于证据收集和审查的规定和认定等。会见后辩护人罗林又和委托人见面对了解的情况双方交换了意见,表达了辩护人和本所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方向,获得了委托人的认同。现本案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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