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重庆某医院医院设备处副处长陈某与他人内外勾结,虚增发票,共同套取公款105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财人民币95万元、美元3.5万元,经辩护受贿金额部分不成立成功辩护被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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