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袁某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

2018-07-31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袁某某,男,1980年10月22日出生于本市,汉族,高中文化,个体大货车司机,住本市雨山区。
因涉嫌犯过失致人重伤罪于2014年8月12日被马鞍山市公安局楚江分局取保候审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以雨检刑诉(2015)2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袁某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于2015年2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俞春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袁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12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袁某某驾驶皖E36330号福田牌重型自卸货车在本市利民兴达分公司回收二厂一号机口处由北向东右转弯行驶时,因疏于观察,将由南向北步行至此的陶某某撞倒,造成陶某某左腿、左胳膊受伤。
 
袁某某打电话报警,并与其他人一起将陶某某送至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抢救。
 
经马鞍山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师鉴定:陶某某左小腿自中下1/3处截肢,其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上述事实,被告人袁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不持异议,并有其供述在卷佐证;还有书证受案登记表,110接警记录单,到案经过,被告人的户籍资料,情况说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记录和票据;被害人陶某某的陈述;证人陈某某的证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视频监控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袁某某在厂区内驾驶车辆时,因疏于观察造成他人重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袁某某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袁某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李某1、李某2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判决
· 王某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判决
· 刘某某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判决
· 被告人王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 被告人王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