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豪刑辩律师网为您解答:
根据刑诉法第二十四条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的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
被告人的户籍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为被告热被追诉前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
根据刑诉法第二十四条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的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
被告人的户籍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为被告热被追诉前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
上一篇:哪些案件一审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下一篇: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刑事案件里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监视居住?
- · 减刑适用中的重大立功表现一般指的是什么?
- · 监狱羁押的一般是哪些罪犯?
- ·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 在刑事案件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谁承担?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


















电话咨询
地图导航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