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8-07-25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王某,男,汉族,湖北省汉川市人。
2016年9月20日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1日被取保候审
2016年12月13日被逮捕。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以川检公诉刑诉(2016)45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于2016年12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汉川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从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间,被告人王某在本市马口镇新正街邱子东村自己家中,利用电脑、U盘等设备在互联网上通过QQ群、论坛等聊天方式,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而获利。
 
经对被告人王某被扣押的U盘进行电子数据勘验,该U盘中存储包含公民的姓名、电话、住址等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17362条。
 
另查明,2016年9月20日,被告人王某主动到汉川市公安局投案,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王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王某的证言,现场勘查笔录,扣押清单,扣押现场照片,搜查笔录,电子证物检查笔录,银行卡交易明细,被告人的基本信息,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等证据证实,并经当庭举证、质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通过互联网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
 
案发后,被告人王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第一、三款、第五十二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2月13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止。
 
罚金已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被告人陈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被告人王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
· 被告人高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5000元。
· 被告人靳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免予刑事处罚;
· 被告人韦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