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田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7000元。

2018-06-13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田某某,女,1958年12月11日出生。
 
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0年12月14日被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第二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5日被该局取保候审
 
2011年2月24日被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现被本院取保候审。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郑开检刑诉[2011]5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田某某犯非法经营罪,于2011年3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被告人田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10月至2010年12月,被告人田某某未经文化部门批准,在其居住的郑州市郑东新区贾岗小区25号楼1单元4楼西户402室内无证经营网吧。
 
自2009年10月份开业至被公安机关查获,累计营业收入人民币7662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田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
 
且有被告人田某某的供述、证人刘xx、王xx的证言、物证清单及照片、户籍证明、到案经过、现金收入汇总清单、郑州市工商局郑东新区分局出具的证明、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出具的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田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无证网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鉴于被告人田某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
 
对其适用缓刑应不致再危害社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田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7000元。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重庆彭水县律师辩护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
· 重庆南岸区律师辩护 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
· 重庆綦江区律师辩护 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
· 重庆綦江区律师辩护 非法经营罪要求盈利吗
· 重庆彭水县律师辩护 非法经营罪要求盈利吗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