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赵某某,女,汉族,小学文化,务农,安徽省灵璧县人,住灵璧县**镇**村**组**号。被告人赵某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16年8月30日被灵璧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灵璧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赵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17年8月3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依法讯问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期间,因需要补充证据于2017年9月1日退回补充侦查,侦查机关经补充侦查后于2017年9月30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7、8月份,被告人赵某某使用其手机录制淫秽视频,在互联网上以收取微信红包的方式向他人出售34部淫秽视频,共计获利人民币387.2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证明、归案经过等书证;
2.证人李某某的证言;
3.被告人赵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4.灵璧县公安局淫秽物品审查鉴定小组出具的鉴定意见;
5.灵璧县公安局制作的现场勘查笔录;
6.灵璧县公安局制作和提取的视听资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视频34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张攀登
2017年10月24日
本案由灵璧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赵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17年8月3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已依法讯问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期间,因需要补充证据于2017年9月1日退回补充侦查,侦查机关经补充侦查后于2017年9月30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7、8月份,被告人赵某某使用其手机录制淫秽视频,在互联网上以收取微信红包的方式向他人出售34部淫秽视频,共计获利人民币387.2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证明、归案经过等书证;
2.证人李某某的证言;
3.被告人赵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4.灵璧县公安局淫秽物品审查鉴定小组出具的鉴定意见;
5.灵璧县公安局制作的现场勘查笔录;
6.灵璧县公安局制作和提取的视听资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视频34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张攀登
2017年10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何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桐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 · 王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 姜某某等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 李某甲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 林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


















电话咨询
地图导航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