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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淫秽物品犯罪类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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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成功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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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起诉书
何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桐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王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姜某某等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李某甲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赵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林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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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辩护词
韩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辩护词2
韩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辩护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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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通过QQ聊天的方式出售淫秽物品,被警方抓获
在互联网上发布出售淫秽视频目录、价目表广告,获利共计99000余元
向在直播中赠送礼物的观众传播淫秽视频获利
以40元的价格将48部淫秽视频文件出售给他人,被判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为淫秽视频网站担任代理,在微博推广,后从网站收取的会员费中抽成获利
通过在APP发布100部淫秽视频文件,吸引用户付费观看并从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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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
主观要件
主体要件
客观要件
客体要件
构成要件
罪名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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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标准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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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标准
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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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淫秽物品刑事案件中适用法律的两个问题的批复
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司法解释
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携带、藏匿淫秽VCD是否属于传播淫秽物品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对《关于鉴定淫秽物品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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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本罪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本罪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事由是什么
本罪的主体符合取保候审的主体要求吗
本罪在哪些情况下不能适用取保候审
本罪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本罪能适用取保候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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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动态
智勇观点 | 张智勇律师出席西政论坛“新
张智勇当选全国律协刑委会副主任
【喜讯!】张智勇律师喜获全国优秀律师
张智勇律师受聘担任重庆市法官惩戒委员
张智勇当选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
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酒泉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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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豪团队动态
智豪律所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
重庆市委常委刘学普一行视察调研智豪律
智豪荣誉|智豪所荣膺“渝北区2022年度优
张智勇、吕治平入选重庆市涉案企业合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韩秀桃一行莅临
相互学习 共同发展 ——云南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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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豪大事件
【喜讯!】智豪律所喜获全国优秀律所称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孙长永教授莅临智豪
智豪团队受国内各大主流媒体报道部分集
智豪律所主任张智勇应邀为重庆律师学院
智豪律所与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研究中
智豪刑事律师网受重庆律师协会刑委会起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看守所
受贿罪
贪污罪
走私贩卖运输毒品
集资诈骗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
非法经营罪
挪用公款罪
非法组织传销罪
行贿罪
伤害、杀人罪
盗窃抢劫罪
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罪
假冒伪劣产品罪
聚众斗殴罪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zhihao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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