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反腐:讲课费是劳务报酬,还是利益输送?

2026-01-30来源:智豪所浏览次数:

前期,医疗领域反腐力度空前。许多科室主任、专家教授因为收取药企、器械商的“讲课费”、“会诊费”被查。
作为职务犯罪辩护经验丰富的律师,张智勇律师接到不少此类咨询:“我确实去讲课了,拿的劳务费怎么就成受贿了?”
在法律层面,区分合法劳务报酬与受贿(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核心在于是否存在“权钱交易”。
 
一、 讲课费的合规性审查标准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我们要从以下三个维度进行实质审查:
真实性(有没有真讲?)
如果专家真的出席了会议,制作了课件,并进行了授课,这是辩护的基础。如果仅仅是挂名、签到,或者根本没有会议,钱款却打入账户,这极大概率被认定为以“讲课费”之名行受贿之实。
合理性(价格是否离谱?)
讲课费应当符合行业惯例和市场标准。例如,一位专家的常规出场费是2000元/小时,但某药企支付了20万元/小时,这种显著溢价的部分,很容易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贿赂款。
关联性(是否有请托事项?)
这是最致命的一点。如果支付费用的药企,刚好有药品需要该主任签字进院,或者需要该医生在处方中“倾斜”,那么即便讲课是真的,这笔费用也可能被定性为受贿。
 
二、 辩护律师的突破口
在张智勇律师办理的医疗腐败案件中,我们会重点调取以下证据:
会议通知、日程表、现场照片、PPT课件(证明真实性);
同级别专家的劳务费标准(证明价格合理性);
医院的进药流程记录(证明当事人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为药企谋利)。
如果能证明费用是基于真实的学术劳动,且没有具体的请托谋利事项,律师应当坚决主张不构成犯罪,或者仅属于违规违纪行为。
 
结语
学术有价,但自由无价。与其在被留置后解释“我以为是劳务费”,不如在收款前就做好合规隔离。在反腐风暴眼中,没有任何一笔“隐形贿赂”能通过合法的伪装蒙混过关。
 
 
作者简介:
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及首席合伙人,深耕刑事辩护领域29年,领衔创办了西南地区首家专注刑事辩护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并率先在全国范围内组建了“50+人职务犯罪辩护团队”。作为刑辩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实务专家,他身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分管刑事辩护)、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等多项重要职务,并屡获殊荣,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市十佳律师”、“重庆市优秀律师”及“重庆最佳刑事辩护律师”称号,连续两届斩获“重庆经典刑事案例”奖项。
张智勇律师坚持“实务与理论并重”,担任西南政法大学量刑中心研究员及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硕士生导师,结合二十余年办案经验著有《职务犯罪组合拳辩护的实践与运用》与《75项留置核心法律问题全解读》,系统梳理了职务犯罪辩护策略与监察留置法律痛点。他专注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诈骗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辩护,亲自处理各类职务、经济类刑案500余件(大部分系受贿、贪污、行贿等职务犯罪),获得十余件无罪结果,累计带领、指导团队办理各类刑案辩护5000件以上。多年来,张智勇律师持续深耕全网平台,聚焦“案件实务”与“风险解读”,全网粉丝突破603万。他凭借精湛的专业功底与敢于直言的风格,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支持,是目前国内备受当事人和家属信赖的实战派刑辩专家。执业以来,他始终信奉艾伦·德肖维茨的格言:“只要我们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事实面前的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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