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日,我深入研析了一起涉及巨额受贿的职务案件,面对堆积如山的卷宗材料,我秉持着严谨细致的态度,反复研读案卷,力求在每一个细节中挖掘出可能存在程序瑕疵、证据漏洞及事实不清之处。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发现了一个前面律师未曾注意到的重大证据疑点——笔录造假。
具体而言,我注意到在同一次讯问中,存在两份截然不同的笔录。两份笔录的询问时间、地点、讯问人与被讯问人均完全一致,但内容却出现了显著的“阴阳”现象:前3页半内容完全一致,连标点符号都毫无差别;而其中一份笔录(5页多版本)在后半部分突然增加了另一份笔录(4页版本)所没有的1页半内容。这种明显的矛盾,无疑指向了笔录的伪造行为。特别是在讯问过程已有录音录像作为佐证的情况下,这种不一致性更加凸显了问题的严重性。
为何同一次讯问会有两份不同的记录?录音录像明明存在,却未能反映真实情况,这背后隐藏着什么?我们不禁要问:是谁在篡改真相?更令人痛心的是,我的当事人还向我坦露了他在接受讯问期间所遭受的不公待遇:刑讯逼供与疲劳审讯。这些指控,与我发现的“阴阳笔录”现象相互印证,让我对他的遭遇深信不疑。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必须向法院正式提出排除此非法证据,不仅如此,除了直接指向造假的笔录外,还要对其他时间段的审讯笔录进行全面审查,以防遗漏任何可能存在的非法取证行为,为进一步证实当事人遭受刑讯逼供的指控,我还将向法院申请调取讯问期间移送生活区的监控录像,这些录像作为直接证据,能够客观反映当事人在讯问前后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从而有力证明其是否遭受了非法待遇。
我始终坚信,每一份证据都应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每一场审判都应遵循公正的原则。我们将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坚定的信念,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让每一个案件都能在阳光下得到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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