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用液化气罐杀人未遂 判故意杀人罪获刑四年

2023-02-01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浏览次数:

案例来源:河北省曲阳县人民法院,(20XX)冀06XX刑初1XX号
 
公诉机关河北省曲阳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某,男,1986年生,户籍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
河北省曲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曲检一部刑诉〔20XX〕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于20XX年5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被害人刘某、被告人李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8月份,被告人李某与曲阳县下河乡某庄村二期商城合伙开办“某美容养发会所”,后二人产生矛盾,被告人李某怀恨在心。2019年9月某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李某将美容养发会所厨房内的液化气罐,搬到刘某及其子高某(2009年9月)在三楼居住的卧室北墙外侧墙根处,将墙面戳一个圆孔,后把液化气罐的塑料管从圆孔伸进刘某的卧室,被告人李某将液化气阀门打开,使液化气流入刘某的卧室。凌晨3时许,刘某被液化气味呛醒,遂将液化气阀门关闭后报警。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不属于情节较轻;被告人系投案、未遂,可以减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
 
被告人李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伤人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李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在第一次供述中不供认主要犯罪事实,不构成自首。故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系自首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李某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减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
 
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故意杀人罪】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 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 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 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