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州区律师辩护 敲诈勒索罪判几年

2021-07-15来源:聚法案例浏览次数:

本文由张智勇律师团队编辑整理(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十佳律师,执业二十五年,擅长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毒品犯罪辩护)
 
以下是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判决书:
被告人马某某。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某某在重庆市开州区XX镇老街的公路边,发现被害人黄某某盗得的一辆宝雕牌二轮摩托车停放于此处。因被告人马某某缺钱花销,遂以报警相要挟,向黄某某强行索要该二轮摩托车。后马某某以人民币1200元的价格将摩托车卖与他人,所得赃款用于个人开销。经重庆市开州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4970元。案发后,该摩托车已由民警追回并发还给失主周某某。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97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马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马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拘役四个月至拘役六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马某某对此无异议。
经本院审理,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注刑案二十年,一直致力于申请取保候审、罪轻辩护等,了解更多请访问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敲诈勒索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重庆黔江区律师辩护 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
· 重庆梁平区律师辩护 敲诈勒索罪判几年
· 重庆南岸区律师辩护 敲诈勒索罪判几年
· 张某因敲诈勒索罪被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判决
· 黄某因敲诈勒索罪被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判决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