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2日,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智勇应邀在西南政法大学参加第一届“证据法学论坛”。
此次论坛由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承办,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和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大学、南京审计大学、浙江理工大学、长春理工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南石油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来自重庆市法学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等司法实务部门人士以及重庆市律师协会、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主任、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等律师界实务人士共四百余人出席了本届论坛。
论坛共分为四个单元,分别是“毒品犯罪证据的收集及其规制”、“毒品犯罪证据的审查与认定”、“经验法则的基础理论”、“经验法则的司法适用”。就毒品犯罪证据的审查与认定问题,张智勇主任提出:注重对毒品搜查、提取、封存、扣押、保管这一证据链条的审查,确保毒品提取、封存、保管链条的连续性,鉴别毒品的同一性,并通过两个案例鲜活的展现了证据审查的要点与核心。接着,张智勇主任分别就运输毒品的主从犯认定以及毒品犯罪主观明知推定谈了自己的看法,认为主观明知的推定更应当紧扣“规定”而不能有太多的“内心确信”,然而主从犯的认定问题,从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可以适当的“内心确信”而不能对被告人提出过高的证明标准。
此次论坛得到了高校专家学者、司法实务部门和律师界实务人士的大力支持,法律界的人士围绕论坛主题提出问题,发表意见,进行思想碰撞,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证据法学的进一步发展。对律师界而言,也可以进一步提升律师的理论素养,提高辩护能力,进一步为当事人提供有效辩护。
此次论坛由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西南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中心承办,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和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大学、南京审计大学、浙江理工大学、长春理工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南石油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来自重庆市法学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等司法实务部门人士以及重庆市律师协会、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主任、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等律师界实务人士共四百余人出席了本届论坛。
此次论坛得到了高校专家学者、司法实务部门和律师界实务人士的大力支持,法律界的人士围绕论坛主题提出问题,发表意见,进行思想碰撞,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证据法学的进一步发展。对律师界而言,也可以进一步提升律师的理论素养,提高辩护能力,进一步为当事人提供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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