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合伙人
陈启建律师个人简历
陈启建律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及普通刑事犯罪案件辩护代理。2019年获得了重庆市渝北区优秀律师称号。陈启建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承办律师就与办案机关沟通交换意见,办案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办案效果显著,绝大部分案件均能取得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从轻、减轻、不起诉、无罪的案件结果,受到当事人及家属的一致好评。成功办理了以下案件(部分):
1.桂某某诈骗案涉案金额20余万元,经辩护泸州市龙马谭区人民法院判决判决桂某某无罪;
2.李某某受贿、玩忽职守案,经辩护指控的玩忽职守罪不能成立;
3.某省银行行长、董事长谢某某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涉案金额1.2亿余元,经辩护判处有期徒刑;
4.某学校校长受贿案,被监察委工作人员从单位带走,经辩护认定自首情节,最终判处缓刑;
5.某征地办领导黄某某贪污罪,经辩护判处缓刑。
6.陈某某贩卖、运输毒品200余公斤案,第一被告系主犯,经辩护律师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等辩护理由,并成功排除非法证据后成功保命。
7.罗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二审经过辩护律师介入后,成功改判为有期徒刑六年。
8.李某某殴打警察妨害公务案,经辩护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9.陈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信息数量达200万余条,经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10. 海关总署督办的谭某走私武器弹药案,该案涉案小口径子弹500余发,经辩护成功判处缓刑。
11.2019年被国内外媒体关注的某网络热点事件,周某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经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12.马某涉嫌诈骗罪,检察院量刑建议12年并处罚金27万元,经辩护最后法院判处马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
13.刘某涉嫌诈骗罪,涉案金额150余万元,经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14.佘某在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中组织枪手代替他人考试,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经辩护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15.饶某在某卖淫场所担任财务人员,经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16.邓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4000(麻古)余克,未认定自首、从犯的情况下同案两名人员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17.某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民警开设网站介绍卖淫案。
18.重庆首例“套路贷”涉黑涉恶案。
19.四川某市跨省抓捕多人的网络开设赌场案,经辩护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某市法院判决的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某冠平台网络开设赌场案,夏某一审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经辩护二审成功改判为缓刑。
20.某省传销案,涉案金额6亿多元,经辩护李某被从轻判处。
21.黄某故意杀人案,被指控有预谋杀人、手段残忍,经辩护黄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22.柳某重大责任事故罪,在事故中一共死亡两人,经辩护检察机关对柳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3.余某行贿罪、串通投标罪,被指控向多人、多次行贿数百万元、串通投标罪涉案项目标的数千万元,经辩护行贿罪被判处缓刑、串通投标罪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24.全某交通肇事罪,造成被害人死亡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辩护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25.秦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数千万元,经辩护秦某被判处缓刑。
26.牛某职务侵占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审经辩护牛某被改判为缓刑。
其他综合类刑事案件200余件,包括组织卖淫罪系列案件、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骗取贷款罪、盗窃案、危险驾驶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买卖枪支罪、走私武器弹药罪、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隐匿会计凭证罪、抢劫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等综合类刑事案件。
执业信条:忠于证据、忠于法律、专业服务、专注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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