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林某盗窃2万元被判7个月
林某, 2017年x月因涉嫌盗窃罪被立案侦查,后被取保候审。2017年*月,一审判决认定林某构成盗窃罪,盗窃金额为2万元,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委托智豪:专业能力获信任 林某坚决委托智豪
一审判决送达后,林某不服判决结果,提出上诉。经看守所内同监舍的在押犯罪嫌疑人介绍,林某了解到智豪律师专办刑案,遂坚决要求智豪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家属咨询后,经慎重考虑,决定委托智豪律师。
团队讨论:专家团队积极讨论 准备把握辩护要点
由于一审适用简易程序,林某如实供述盗窃相关物品的犯罪事实,在重庆市内的司法实践中,一审认定其构成盗窃罪及判处7个月有期徒刑,属于量刑较为合理。智豪团队会议根据专业办理此类案件的经验,提出本案被盗物品价格认定方法有误,可以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
辩护工作:
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专业辩护工作:
1.第一时间来到看守所会见林某,听取林某陈述案发经过。据了解,林某颇具家产,并非以盗窃为生或出于变现获利的目的,其将所盗物品放置在汽车后备箱之后,基本没有打开查看,也没有变现。林某辩解他看到受害人车窗未关,一时心痒犯下罪行,是偶犯,且非常后悔。
2.智豪律师随后来到二审法院,要求查阅案卷材料。经查看案卷,智豪律师发现林某基本供认盗窃行为,且有其他证据印证,构成盗窃罪并无异议。
3.智豪律师根据团队会议讨论意见,仔细查阅了所盗物品价格认证过程,发现一审认定的证据事实上与本案无关,价格认定的结果不具备真实性,价格认定的过程违反了法定程序,不应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智豪律师坚决提出一审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要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4.林某已经向受害人全部退还了所盗物品,取得受害人谅解,具备如实供述等从轻情节。
案件结果: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智豪律师的辩护观点,撤销原一审判决,改判4个月。林某对智豪律师的专业辩护非常满意。
关联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发改价证办【2016】84号)。第十七条规定“价格认定人员应当对价格认定标的进行实物查验、核实或者勘验,并记录查验或者勘验情况”。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过审核的价格认定结论书应当由价格认定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发”。
林某, 2017年x月因涉嫌盗窃罪被立案侦查,后被取保候审。2017年*月,一审判决认定林某构成盗窃罪,盗窃金额为2万元,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委托智豪:专业能力获信任 林某坚决委托智豪
一审判决送达后,林某不服判决结果,提出上诉。经看守所内同监舍的在押犯罪嫌疑人介绍,林某了解到智豪律师专办刑案,遂坚决要求智豪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家属咨询后,经慎重考虑,决定委托智豪律师。
团队讨论:专家团队积极讨论 准备把握辩护要点
由于一审适用简易程序,林某如实供述盗窃相关物品的犯罪事实,在重庆市内的司法实践中,一审认定其构成盗窃罪及判处7个月有期徒刑,属于量刑较为合理。智豪团队会议根据专业办理此类案件的经验,提出本案被盗物品价格认定方法有误,可以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
辩护工作:
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专业辩护工作:
1.第一时间来到看守所会见林某,听取林某陈述案发经过。据了解,林某颇具家产,并非以盗窃为生或出于变现获利的目的,其将所盗物品放置在汽车后备箱之后,基本没有打开查看,也没有变现。林某辩解他看到受害人车窗未关,一时心痒犯下罪行,是偶犯,且非常后悔。
2.智豪律师随后来到二审法院,要求查阅案卷材料。经查看案卷,智豪律师发现林某基本供认盗窃行为,且有其他证据印证,构成盗窃罪并无异议。
3.智豪律师根据团队会议讨论意见,仔细查阅了所盗物品价格认证过程,发现一审认定的证据事实上与本案无关,价格认定的结果不具备真实性,价格认定的过程违反了法定程序,不应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智豪律师坚决提出一审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要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4.林某已经向受害人全部退还了所盗物品,取得受害人谅解,具备如实供述等从轻情节。
案件结果: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智豪律师的辩护观点,撤销原一审判决,改判4个月。林某对智豪律师的专业辩护非常满意。
关联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发改价证办【2016】84号)。第十七条规定“价格认定人员应当对价格认定标的进行实物查验、核实或者勘验,并记录查验或者勘验情况”。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过审核的价格认定结论书应当由价格认定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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