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刘某某与被告人莫某从2017年4月至8月保持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刘某某将自己的工资收入等交给莫某代为保管,莫某声称将该笔钱用于投资理财。刘某某于2017年8月向莫某求婚,但是莫某并未同意,且提出分手,并将刘某某拉入黑名单。刘某某多次要求莫某退还莫某代为保管的钱财,但是莫某不予理会。
刘某某欲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经朋友介绍及多方打听,了解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重庆乃至西部地区专做刑事案件的专业律所,曾承接数起在全国负有极大影响的刑事案件,果断来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在咨询过程中,刘某某对本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和法律问题多次向智豪律师提问,智豪律师向其了解案情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而专业的分析,从法律角度分析该案证据上的收集问题和之后如何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刘某某基于对智豪律师团队实力的认可,当即决定委托智豪律师代理该案,以期最大程度上维护刘某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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