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0年上半年,黄某任某建委副主任期间,受指派负责当年某项目采购工作,在此期间黄某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谭某等人承接下采购业务,并及时安排相关款项的支付。之后为了感谢黄某的帮助,谭某等人送给黄某近40万元人民币的贿赂款。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指出该案共指控黄某多笔受贿事实,对其余的受贿事实及法律评价均无异议,对于40万的受贿事实存在异议。承办律师介绍黄某确有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牟利的行为,但其并未实际占有、支配贿赂款项,收受款项与职务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存在争议。律师团队对于该案中的争议点进行讨论,并指出职务犯罪中为他人提供便利与收受款项之间应具有关联性。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指出该案共指控黄某多笔受贿事实,对其余的受贿事实及法律评价均无异议,对于40万的受贿事实存在异议。承办律师介绍黄某确有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牟利的行为,但其并未实际占有、支配贿赂款项,收受款项与职务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存在争议。律师团队对于该案中的争议点进行讨论,并指出职务犯罪中为他人提供便利与收受款项之间应具有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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