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XX涉嫌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受贿罪案辩护词3

2018-01-04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四、本罪的法律评价
1.关于罪、责、刑应相适应原则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款的使用权,包括公款的占有、使用、收益权。挪用公款的数额应为公款实际被占有、使用、收益的数额。被告人马XX不是同时侵犯了1230****元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举个例子,如果某人从马XX第一次买理财产品开始,就一次性挪用1230****元,然后长达几年时间,再到马XX案发时的201*年6月21日,也一样归还,一样构成自首。那么如何来量刑?如果与马XX同样的量刑,公平吗?马XX的行为即使存在社会危害性,其社会危害性明显比前者小很多。这些帐外资金绝大部分一直还是在可以马XX帐户之内,没有脱离监管。
因此如何对马XX的行为进行定罪量刑,涉及到一个罪、责、刑平衡的问题。这个金额的认定不能按起诉书的指控金额来认定。这种金额的计算方式本身并没有法律依据。实际上司法解释有明确的规定:“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1]也有相关判例。[2]
    2.司法实践
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对于设置“小金库”这种挪用的认定,也只是将钱转出了指定的帐户之外的金额加以认定。而对于还在帐户内的并没有加以认定。前面已经强调过马XX的几个账户,是一个整体。
3.转给陈XX的2**万,不能全部认定为挪用,因此不应认定“情节严重”
陈XX自己在笔录中,确实说过自己把这些钱全部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但是在201*年6月22日的调查笔录中,她说20**年8月,马XX让取20多万现金给陈X中,还有通过转账的方式给陈X中转了10万元和陈X中妻子刘M红转了20多万元,由陈X中交到中国MM有限公司青海事业部。[3]而马XX第二次给陈XX转100000是在20**年8月25日陈XX卡号为62146xxxx000xxxx的交易流水看出,这个钱进入陈XX的帐户后,并没有买理财产品,就取现或转出的。[4]有一点是可以肯定,这100万中,有其中几十万是没有买理财就上交了的。关于上交的这个情况,根据陈XX全部退还的涉案资金来看,检察院也是认可的。因此这几十万,不应认定为涉案金额。
辩护人还在裁判文书网上找到几乎完全一样的案例,一个单位的会计,按领导安排用个人账户保管帐外资金,然后她将其中的钱先后几十次购买理财产品获利,最后认定其构成挪用公款,既不是按累计的,也不是按进入其帐户的资金来计算的。而是按最高一次购买理财产品来认定这个金额的。[5]提供给法院参考。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2] 附件一
[3] 证据卷二第83页
[4] 证据卷三第77页
[5] 附件二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段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辩护词(3)
· 段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辩护词(2)
· 段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辩护词(1)
· 马某某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辩护词4
· 马某某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辩护词3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