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某创公司成立了一个网上商城,以商城名义签约加盟商发展会员。加盟商需要向公司缴纳保证金、加盟费等费用,同时可收取会员会员费。会员在商场可以分期免息购买物品。案发前该网上商场一直保持正常运营。陆某为该网上商城的加盟商。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主要就该案的定性问题提交律师团队讨论,定性争议主要在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及诈骗罪。律师团队讨论后分别就每个罪名发表意见,就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律师团队指出该罪名的成立具有严格的客观表现形式,该案不符合关于层级的客观要件;就非法经营罪,律师团队指出主要在于该网上商城的建立及运营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同时还应注意陆某在其中的作用;就诈骗罪,律师团队指出首先应认定具体的受害人及主观故意。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主要就该案的定性问题提交律师团队讨论,定性争议主要在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及诈骗罪。律师团队讨论后分别就每个罪名发表意见,就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律师团队指出该罪名的成立具有严格的客观表现形式,该案不符合关于层级的客观要件;就非法经营罪,律师团队指出主要在于该网上商城的建立及运营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同时还应注意陆某在其中的作用;就诈骗罪,律师团队指出首先应认定具体的受害人及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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