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齐某某,男,汉族,大学文化。2016年11月因涉嫌诈骗罪被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案件处于侦查阶段。
齐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于当日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齐某某,了解案件情况。
会见中,智豪律师了解到:齐某某因与他人合作工程,在合作工程期间,因政府决策原因,导致合作项目被取消,在被取消后,齐某某向合作对象做了解释,并向合作对象书写了欠条。因齐某某收取的钱投入了其他工程,无法及时偿还,齐某某的合作伙伴便向经侦报案了。
二、律师辩护
为了详细了解案件细节,争取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智豪律师多次会见嫌疑人齐某某,随后承办律师将本案提交全所律师集体讨论,智豪律师为争取为齐某某申请取保候审提供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
三、案件结果
后智豪律师向承办机关多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与承办机关沟通齐某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意见得到了承办机关的采纳。
随后智豪律师会见当事人,并告知其即将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相关情况。
四、关联法律法规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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