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伙同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利数十万,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成功为其取保

2017-08-28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梁某,男,湖南人,于2013年--2016年,在重庆期间,伙同他人为公司、企业等开具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约有数千万,获利数十万元,后被重庆市渝北区公安机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二、律师辩护
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梁某,认真听取了梁某的意见,提出本案中梁某地位、作用显著较低、较轻的意见。
同时,智豪律师在智豪律所特色的所有案件团队讨论制度的强大助力下,通过多次团队讨论、集体研究,为争取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提供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
智豪律师还专门制作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并与承办机关多次沟通,在取保候审申请书中,智豪律师提到,被告人梁某认罪、悔罪态度好,且其应当认定为从犯,在共同犯罪中地位和作用均较小,所参与的次数和获利与他人相比均有限,情节显著轻微等情节。
三、案件结果
最终,智豪律师撰写的取保候审申请书说服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最终决定对梁某取保候审,予以释放!
四、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零八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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