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严某被控出于追求刺激的动机,其于半夜常在所在辖区点燃街道垃圾桶内的垃圾,致使多个垃圾桶被烧毁烧坏,后严某在2016年12月份被重庆某区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并被刑事拘留。
二、律师辩护:
在严某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期间,其亲属慕名来到智豪律师事务所,并委托智豪律师担任严某辩护人。智豪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的第一时间即前往看守所会见了严某,向其了解案件情况并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所具备的权利向严某进行告知与讲解,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接下来的时间,为进一步了解案情,不遗漏任何有利于当事人的细节和证据,智豪律师数次会见当事人,不仅详细向其询问案情,并积极抚慰当事人,努力为其减轻心理压力和负担。
结合全体智豪律师的智慧,智豪律师及时向检察院递交了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主要陈述以下几点意见:首先,严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存在疑问,其情节显著轻微,可不认为是犯罪;其次,即使认为其构成犯罪,也有以下情节:严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坦白情节;涉嫌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被告人严某家庭情况特殊,可酌情考虑取保。
在递交书面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的同时,智豪律师亦前往办案单位,面对面的对负责审查批捕的承办检察官交换了意见,并最终用专业的法律意见说服了承办人。
三、案件结果:
智豪律师有理有据、情真意切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说服了检察院,检察院对严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改为取保候审!在严某被依法释放后,严某携其家属特意来到智豪律师的办公室,向承办律师的敬业精神和专业能力表示了赞赏和感谢。出于对当事人的保护和负责,智豪律师还向严某详细地介绍了取保候审期间可能存在的刑事风险,并依法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尽的义务。智豪律师事务所再一次成功彰显了“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的办案信条!
四、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严某被控出于追求刺激的动机,其于半夜常在所在辖区点燃街道垃圾桶内的垃圾,致使多个垃圾桶被烧毁烧坏,后严某在2016年12月份被重庆某区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并被刑事拘留。
二、律师辩护:
在严某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期间,其亲属慕名来到智豪律师事务所,并委托智豪律师担任严某辩护人。智豪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的第一时间即前往看守所会见了严某,向其了解案件情况并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所具备的权利向严某进行告知与讲解,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接下来的时间,为进一步了解案情,不遗漏任何有利于当事人的细节和证据,智豪律师数次会见当事人,不仅详细向其询问案情,并积极抚慰当事人,努力为其减轻心理压力和负担。
结合全体智豪律师的智慧,智豪律师及时向检察院递交了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主要陈述以下几点意见:首先,严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存在疑问,其情节显著轻微,可不认为是犯罪;其次,即使认为其构成犯罪,也有以下情节:严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坦白情节;涉嫌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被告人严某家庭情况特殊,可酌情考虑取保。
在递交书面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的同时,智豪律师亦前往办案单位,面对面的对负责审查批捕的承办检察官交换了意见,并最终用专业的法律意见说服了承办人。
三、案件结果:
智豪律师有理有据、情真意切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说服了检察院,检察院对严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改为取保候审!在严某被依法释放后,严某携其家属特意来到智豪律师的办公室,向承办律师的敬业精神和专业能力表示了赞赏和感谢。出于对当事人的保护和负责,智豪律师还向严某详细地介绍了取保候审期间可能存在的刑事风险,并依法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尽的义务。智豪律师事务所再一次成功彰显了“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的办案信条!
四、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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