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王某及其丈夫长期从事外币买卖事务,2015年10月,公安机关到王某家中查获外币折合成人民币近100余万元,并将夫妇二人抓获。案发后,公安查获流水记录近千万。
二、律师辩护;
(一)律师介入
王某家属在接到王某及其丈夫被羁押后,根据亲友介绍,家属来到智豪律师事务所,智豪所指派两名专业的刑辩律师接待咨询,据家属介绍,智豪律师初步确认了王某及丈夫涉嫌的犯罪及具体犯罪模式。结合智豪律师的办案经验,智豪律师向王某家属作出了专业分析。在接受免费且专业的咨询服务后,家属当即与智豪律所签订委托协议。
(二)会见情况
2015年11月9日,智豪律师在接受委托次日(因委托日为周天,非工作日,无法会见)即准备相关手续,赶往看守所会见王某,会见过程中,智豪律师主要向他了解了案件情况,王某因被羁押,精神状态等相当不好,其也不愿意会议过多的案件情况,只是简单地告诉了智豪律师其涉案时间,行为模式,何时被羁押,何时被提讯等内容。智豪律师也告知了王某其说享有的相关权利,在受到非法提讯时,应该如何进行权利救济。智豪律师在一个月内,先后会见了王某6次,告知其案件进展及家人的近况。
(三)具体办案过程
智豪律师在第一次会见后,根据王某告知的情况,为其拟草了取保申请书,申请理由主要为以下几点:1、王某作用地位小,系从犯。2、王某身体状况、精神状况等不适合长期羁押。3、王某如实坦白。4、王某涉嫌的经济犯罪,无人身危险性,取保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5、王某悔罪态度好,初犯,偶犯。6、王某家庭情况特殊。智豪律师在提交取保申请后,承办警官告知,本案正在侦查,需要结合侦查结果决定。
2015年12月4日,智豪律师再次拟草了不予提起批捕的申请书,基于王某等人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其自身的身体状况不适合羁押等,恳请公安不予提起批捕。
2015年12月1日,在得知公安已将案件移送批捕后,智豪律师转向到检察院提交审查批捕阶段的法律意见,智豪律师联系了批捕人员,当面和批捕人员交换了法律意见,批捕人员认真地记载了律师的法律意见。
2015年12月4日,智豪所承办律师再次到检察院了解批捕情况,智豪律师再次找承办人沟通。
三、案件结果;
经过智豪律师的不懈努力,检察机关最终做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王某被成功取保。王某的家属将其接回家后,立即给智豪律师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四、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王某及其丈夫长期从事外币买卖事务,2015年10月,公安机关到王某家中查获外币折合成人民币近100余万元,并将夫妇二人抓获。案发后,公安查获流水记录近千万。
二、律师辩护;
(一)律师介入
王某家属在接到王某及其丈夫被羁押后,根据亲友介绍,家属来到智豪律师事务所,智豪所指派两名专业的刑辩律师接待咨询,据家属介绍,智豪律师初步确认了王某及丈夫涉嫌的犯罪及具体犯罪模式。结合智豪律师的办案经验,智豪律师向王某家属作出了专业分析。在接受免费且专业的咨询服务后,家属当即与智豪律所签订委托协议。
(二)会见情况
2015年11月9日,智豪律师在接受委托次日(因委托日为周天,非工作日,无法会见)即准备相关手续,赶往看守所会见王某,会见过程中,智豪律师主要向他了解了案件情况,王某因被羁押,精神状态等相当不好,其也不愿意会议过多的案件情况,只是简单地告诉了智豪律师其涉案时间,行为模式,何时被羁押,何时被提讯等内容。智豪律师也告知了王某其说享有的相关权利,在受到非法提讯时,应该如何进行权利救济。智豪律师在一个月内,先后会见了王某6次,告知其案件进展及家人的近况。
(三)具体办案过程
智豪律师在第一次会见后,根据王某告知的情况,为其拟草了取保申请书,申请理由主要为以下几点:1、王某作用地位小,系从犯。2、王某身体状况、精神状况等不适合长期羁押。3、王某如实坦白。4、王某涉嫌的经济犯罪,无人身危险性,取保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5、王某悔罪态度好,初犯,偶犯。6、王某家庭情况特殊。智豪律师在提交取保申请后,承办警官告知,本案正在侦查,需要结合侦查结果决定。
2015年12月4日,智豪律师再次拟草了不予提起批捕的申请书,基于王某等人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其自身的身体状况不适合羁押等,恳请公安不予提起批捕。
2015年12月1日,在得知公安已将案件移送批捕后,智豪律师转向到检察院提交审查批捕阶段的法律意见,智豪律师联系了批捕人员,当面和批捕人员交换了法律意见,批捕人员认真地记载了律师的法律意见。
2015年12月4日,智豪所承办律师再次到检察院了解批捕情况,智豪律师再次找承办人沟通。
三、案件结果;
经过智豪律师的不懈努力,检察机关最终做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王某被成功取保。王某的家属将其接回家后,立即给智豪律师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四、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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