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法、最高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的规定执行。也即是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特定情形下,受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具有特定情形,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在30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具有特定情形,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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