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起诉书指控,陈某自2010年开始涉嫌挪用公款1500余万元,私分国有资产200余万元,受贿60余万元。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首先向大家介绍基本案情,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承办律师认为该案件的争议主要在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认定办法的法律依据及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定性问题,就如何丰富自己的辩护思路提请所内律师讨论。所内律师经过认真讨论,认为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认定应注意区分反复挪用及累计使用的情形,不同情形所得出的最终结果截然不同,承办律师可以从刑事审判参考或裁判文书网收集类似案例以证明自己的观点。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定性问题,承办律师可从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等方面对是否构成犯罪进行分析。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首先向大家介绍基本案情,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承办律师认为该案件的争议主要在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认定办法的法律依据及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定性问题,就如何丰富自己的辩护思路提请所内律师讨论。所内律师经过认真讨论,认为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认定应注意区分反复挪用及累计使用的情形,不同情形所得出的最终结果截然不同,承办律师可以从刑事审判参考或裁判文书网收集类似案例以证明自己的观点。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定性问题,承办律师可从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等方面对是否构成犯罪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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