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徐某因涉嫌行贿450万元,于2016年7月份被公诉机关起诉至法院。
讨论主要问题:关于该案的案件事实及辩论观点,承办法官已提交律师团队进行讨论,此次讨论的主要焦点在于徐某自首能否认定。公诉机关指出,徐某在供述之前,公诉机关已掌握相关事实,并就此向法院出具证明。承办律师就该证明的效力提交律师团队讨论。
讨论结果:所内律师提出根据相关规定,该证明的出具不合程序,缺乏相应人员的签字与单位签章,仅依靠公诉机关出具的该证明,无法阻却法院对于徐某自首的认定。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讨论主要问题:关于该案的案件事实及辩论观点,承办法官已提交律师团队进行讨论,此次讨论的主要焦点在于徐某自首能否认定。公诉机关指出,徐某在供述之前,公诉机关已掌握相关事实,并就此向法院出具证明。承办律师就该证明的效力提交律师团队讨论。
讨论结果:所内律师提出根据相关规定,该证明的出具不合程序,缺乏相应人员的签字与单位签章,仅依靠公诉机关出具的该证明,无法阻却法院对于徐某自首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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