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6年11月份,检察机关起诉陈某涉嫌挪用公款1241.23万元;2017年2月份,检察机关向法院追加起诉陈某涉嫌受贿50万元。
讨论主要问题:承办律师与法官交流意见后,主要问题集中于法官对于律师辩护范围的限制。据承办律师介绍,该案已于2016年年底开庭,法庭已对挪用公款的事实开庭审理,后介入的律师将不再对此事实进行辩论。承办律师特将该问题提请律师团队讨论。
讨论结果:所内律师经过认真讨论,认为关键在于受贿事实与整体案件事实的关系,收集到影响挪用公款的证据,律师有权利对其发表意见。除此之外,现如今律师的权利保障有明确依据,承办律师可向承办法官提交。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讨论主要问题:承办律师与法官交流意见后,主要问题集中于法官对于律师辩护范围的限制。据承办律师介绍,该案已于2016年年底开庭,法庭已对挪用公款的事实开庭审理,后介入的律师将不再对此事实进行辩论。承办律师特将该问题提请律师团队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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