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起诉意见书认定,余某明知自己控制的三家公司无履行合同能力,通过发包的方式先后收取多人工程保证金,用于还债、消费挥霍。
讨论主要问题:承办律师将主要案情介绍给律师团队后,主要就案件定性、当事人刑事责任承担两个方面提请律师团队讨论。承办律师指出,该案在罪与非罪之间存在争议,认定余某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存在瑕疵,除此之外涉案金额也存在争议。
讨论结果:所内律师认真讨论后,一致赞同辩护律师的观点,该案中钱的用途、相关工程信息的真伪、公司的合同履行能力等都可证明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不充分,应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案件。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讨论主要问题:承办律师将主要案情介绍给律师团队后,主要就案件定性、当事人刑事责任承担两个方面提请律师团队讨论。承办律师指出,该案在罪与非罪之间存在争议,认定余某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存在瑕疵,除此之外涉案金额也存在争议。
讨论结果:所内律师认真讨论后,一致赞同辩护律师的观点,该案中钱的用途、相关工程信息的真伪、公司的合同履行能力等都可证明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不充分,应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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