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6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五(重庆)巡回法庭终于在重庆正式揭牌,喜大普奔,这意味着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老百姓以后想刑事申诉、上访,不用再大老远跑北京了,第五(重庆)巡回法庭就在咱们大重庆!!!
中国四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只选择了重庆市作为巡回法庭的落脚地,重庆第五巡回法庭的人员配备可谓精良,一名庭长两名副庭长加上九名主审法官,皆具有丰富的审判实务经历。第五(重庆)巡回法庭庭长由李少平担任,李少平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于1975年参加工作,工作经验十分丰富,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据悉,第五(重庆)巡回法庭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石子山体育公园内,交通便利,139路、545路、550路等多路公交车均在石子山体育公园有站点;轨道交通也很便利,江北机场、火车北站北广场、南广场等均在轨道交通3号线上,从轨道交通3号线郑家院子站1号口出,转550路也可到石子山体育公园站。
基本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可知,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省区。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巡回区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第六巡回法庭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巡回区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五省区市有关案件。
根据该规定可知,设立于重庆市的第五(重庆)巡回法庭,管辖区域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省区市,这给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省区的广大群众诉讼带来很多便利,也不用总大老远跑北京,这将极大地减少诉讼成本。
第五(重庆)巡回法庭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庭长、副庭长都要直接参与审理案件。且实行信息公开化,第五(重庆)巡回法庭的立案信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皆必须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
据介绍,第五(重庆)巡回法庭在机构设置方面,只设立了综合办公室和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综合行政、司法调研、后勤事务、政工监察工作;诉讼服务中心负责接受并登记属于第五(重庆)巡回法庭受案范围的案件材料,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
受理案件范围:
那么,在渝挂牌的第五(重庆)巡回法庭主要受理哪些案件呢?根据规定,第五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五)刑事申诉案件;
(六)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七)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八)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
(九)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第五巡回法庭依法办理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
刑事申诉案件:
小编所在的智豪律师事务所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唯一一家专业做刑事案件的律所,所里汇聚了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理论专家和办案经验丰富的实务专家,秉承“智者无畏,毫厘必争”的信念,在“专业化辩护、团队化办案、人性化服务”方针的指引下,成功代理了在全国范围内颇具影响力的赵红霞不雅视频案、刘汉刘维涉黑系列案、四川三台县不作为锦旗案等。正是由于所里专注于刑事案件,所以小编尤其关注刑事申诉案件,那么什么是刑事申诉案件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从该条规定可知,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的百姓提起刑事申诉必须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且刑事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那么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具体是指?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也就是说,针对上述法条里的判决和裁定都可以提起刑事申诉。那么向第五(重庆)巡回法庭提出申诉,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省区准备提起刑事申诉的人们,想必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如何能申诉成功或者说如何能让法院决定重新审判?这也是准备申诉状时需要考虑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三)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四)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五)认定罪名错误的;(六)量刑明显不当的;(七)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八)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九)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申诉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
交通指引:
详细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石子山体育公园内
开车导航:最高人民法院第五(重庆)巡回法庭/燕山酒店(石子山店)
公交线路:139路、545路、550路、602路、826路、832路在石子山体育公园站下车
轻轨路线:(江北机场、火车北站北广场、南广场均在轨道交通3号线上)轨道交通3号线郑家院子站1号口出,转550路在石子山体育公园站下车
中国四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只选择了重庆市作为巡回法庭的落脚地,重庆第五巡回法庭的人员配备可谓精良,一名庭长两名副庭长加上九名主审法官,皆具有丰富的审判实务经历。第五(重庆)巡回法庭庭长由李少平担任,李少平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于1975年参加工作,工作经验十分丰富,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据悉,第五(重庆)巡回法庭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石子山体育公园内,交通便利,139路、545路、550路等多路公交车均在石子山体育公园有站点;轨道交通也很便利,江北机场、火车北站北广场、南广场等均在轨道交通3号线上,从轨道交通3号线郑家院子站1号口出,转550路也可到石子山体育公园站。
基本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可知,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省区。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第三巡回法庭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巡回区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第四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巡回区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第六巡回法庭设在陕西省西安市,巡回区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五省区。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五省区市有关案件。
根据该规定可知,设立于重庆市的第五(重庆)巡回法庭,管辖区域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省区市,这给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省区的广大群众诉讼带来很多便利,也不用总大老远跑北京,这将极大地减少诉讼成本。
第五(重庆)巡回法庭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庭长、副庭长都要直接参与审理案件。且实行信息公开化,第五(重庆)巡回法庭的立案信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皆必须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
据介绍,第五(重庆)巡回法庭在机构设置方面,只设立了综合办公室和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综合行政、司法调研、后勤事务、政工监察工作;诉讼服务中心负责接受并登记属于第五(重庆)巡回法庭受案范围的案件材料,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
受理案件范围:
那么,在渝挂牌的第五(重庆)巡回法庭主要受理哪些案件呢?根据规定,第五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五)刑事申诉案件;
(六)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七)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八)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
(九)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十一)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第五巡回法庭依法办理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
刑事申诉案件:
小编所在的智豪律师事务所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唯一一家专业做刑事案件的律所,所里汇聚了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理论专家和办案经验丰富的实务专家,秉承“智者无畏,毫厘必争”的信念,在“专业化辩护、团队化办案、人性化服务”方针的指引下,成功代理了在全国范围内颇具影响力的赵红霞不雅视频案、刘汉刘维涉黑系列案、四川三台县不作为锦旗案等。正是由于所里专注于刑事案件,所以小编尤其关注刑事申诉案件,那么什么是刑事申诉案件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从该条规定可知,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五省区的百姓提起刑事申诉必须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且刑事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那么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具体是指?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也就是说,针对上述法条里的判决和裁定都可以提起刑事申诉。那么向第五(重庆)巡回法庭提出申诉,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申诉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省区准备提起刑事申诉的人们,想必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如何能申诉成功或者说如何能让法院决定重新审判?这也是准备申诉状时需要考虑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三)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四)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五)认定罪名错误的;(六)量刑明显不当的;(七)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八)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九)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申诉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
交通指引:
详细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石子山体育公园内
开车导航:最高人民法院第五(重庆)巡回法庭/燕山酒店(石子山店)
公交线路:139路、545路、550路、602路、826路、832路在石子山体育公园站下车
轻轨路线:(江北机场、火车北站北广场、南广场均在轨道交通3号线上)轨道交通3号线郑家院子站1号口出,转550路在石子山体育公园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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