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3日,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准备好相关的手续,赶往看守所会见王某某。智豪律师向王某某表明身份,王某某同意智豪律师为其辩护。智豪律师先向王某某了解基本身份情况,再了解刑拘、到案情况。待基本情况核实后,再了解王某某对其涉嫌的罪名是否有异议。王某某对罪名有异议,其通过介绍案情,向智豪律师表明对罪名存异议的理由。智豪律师通过会见,了解了基本案件情况。
本案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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