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重庆人,平时多在西南各省市承包建筑劳务工程,2014年因与被害人王某约定共同承包工程,待王某打款给张某50余万保证金后,张某将该50余万用于他处,而未归还王某,王某追债无果,遂报案。2015年南岸区公安分局对张某以合同诈骗罪立案,目前本案已经由南岸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南岸区法院,张某处于取保候审期间。
本案到法院后,张某十分焦急,在网络上查询到智豪律师事务所是重庆唯一一家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于是慕名而来,到智豪律师事务所聘请专业刑辩律师为张某辩护。
张某在智豪所听取了智豪律师对本案的分析,也十分认可智豪律师的刑辩水平和对本案及本罪的精准把握,故而当场决定委托智豪事务所律师为张某辩护。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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