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5年7月起诉到法院
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取保,其在被立案调查时,曾经到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过相关法律问题,后因为其他原因,委托了其他律师代理本案,在其取保候,其以为事情不严重,并没有过多关系自己案情方面的事,其聘请的律师也没有实时跟进案情,2015年7月的一天,法院突然通知他开庭,他便打电话问其聘请的律师,律师称并不知道此事。李某当即决定重新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其选择了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李某2014年被招聘如某公司,3月后被公司聘任为副总经理,期间其听命于股东,安排业务员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
本案正在办理中。
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取保,其在被立案调查时,曾经到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过相关法律问题,后因为其他原因,委托了其他律师代理本案,在其取保候,其以为事情不严重,并没有过多关系自己案情方面的事,其聘请的律师也没有实时跟进案情,2015年7月的一天,法院突然通知他开庭,他便打电话问其聘请的律师,律师称并不知道此事。李某当即决定重新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其选择了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李某2014年被招聘如某公司,3月后被公司聘任为副总经理,期间其听命于股东,安排业务员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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