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男,1987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2015年6月4日被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案件处于侦查阶段。
据了解,张某接受他人邀约,以谈恋爱为名骗的被害人投资项目,待被害人将资金打到指定账户后,张某等人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2015年5月30日,重庆市警方将张某从厦门市抓获归案。
当事人及其家属通过朋友介绍、推荐,于2015年7月2日前来智豪所咨询,当即办理了委托手续。智豪律师于次日会见了当事人张某。现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据张某交代,其接受他人邀约时,该同案犯已经准备了本案的所有犯罪工具:租赁房屋、购买电脑、手机等通讯设备,并且张某等人作案期间所有的生活开支和其他费用都是由该老板提供,被害人将钱款直接打入该老板的银行卡账户,不经过张某等人。
智豪律师随即准备材料,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据了解,张某接受他人邀约,以谈恋爱为名骗的被害人投资项目,待被害人将资金打到指定账户后,张某等人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2015年5月30日,重庆市警方将张某从厦门市抓获归案。
当事人及其家属通过朋友介绍、推荐,于2015年7月2日前来智豪所咨询,当即办理了委托手续。智豪律师于次日会见了当事人张某。现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据张某交代,其接受他人邀约时,该同案犯已经准备了本案的所有犯罪工具:租赁房屋、购买电脑、手机等通讯设备,并且张某等人作案期间所有的生活开支和其他费用都是由该老板提供,被害人将钱款直接打入该老板的银行卡账户,不经过张某等人。
智豪律师随即准备材料,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杨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委托智豪刑辩律师团队辩护
- · 宋某涉嫌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案,委托智豪律师代理
- · 冷某涉嫌犯受贿案,委托智豪律师代理
- · 刘某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委托智豪刑辩律师团队辩护
- · 李某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一案,委托智豪律师代理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