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智豪团队接受打黑警察家属委托,担任重庆追诉首批打黑刑讯逼供案第一被告辩护人,法院从轻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
辩护过程:
时间回溯至2013年7月,智豪律师接到电话咨询,随后在办公室约见了当事人,后得知该案系“重庆追诉首批打黑警察刑讯逼供案”,当然,那时尚没有这个称谓——重庆追诉首批打黑警察刑讯逼供案。该案是打黑期间警察刑讯逼供首次进入司法程序,在重庆尚属首例,并且案件中涉及大量重庆打黑时期的司法内幕,具有一定的敏感性,代理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智豪律师基于执业素养和公众责任意识,既要充分履行辩护职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从社会大局出发保守案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
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后,智豪律师第一时间到检察院查阅、复制了全案证据材料,并多次与公诉人就定罪、量刑沟通意见。全案证据材料共计三十余卷,三千余页,智豪律师在一周时间内查阅完所有案卷材料,制作了详细的阅卷笔录,将四名被告人供述列表对比、根据时间梳理案件事实经过、制作案件发展简图,前后三次将本案提交全所律师讨论,利用集体智慧、团队资源,共同拟定最佳的辩护方案。
案件经过侦查、审查起诉,最终被起诉至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据《南方周末》报道,起诉书提到的刑讯逼供行为包括三个部分:一是,被告人李某来到审讯室,当着其他审讯人员的面打被害人耳光;二是,其他两名同案犯先后“背靠墙将被害人双手向上铐于距地面190余厘米的墙面铁环上”,迫使被害人站立审讯;三是,被告人李某还采取了把被害人固定于审讯椅内,将其双手向上铐于墙面铁环上及“拖拉审讯椅”的手段进行审讯。无论事实究竟怎样,一时间媒体将镜头全部对准了该案的庭审。
辩护结果:
2014年5月13日,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法庭审理中智豪律师提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的危害结果也并非其本意,参与到打黑中间,很多民警都是没得办法,在当时那个环境中,被告人李某也认为一些做法要不得。此外,同案犯的一些行为已经超出了被告人李某的实行故意,属于共犯实行过限行为,对于造成的加重结果,被告人李某不应当负责。此外,智豪律师结合被告人李某事后积极赔偿被害人、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希望法院能够对被告人李某适用缓刑。庭审持续了四个多小时,最后合议庭经过合议后,当庭宣判,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李某被当庭释放,李某及其家属对智豪律师的辩护十分满意,智豪律师也再一次实现了为自由辩护、为生命呐喊的辩护理念。
智豪团队接受打黑警察家属委托,担任重庆追诉首批打黑刑讯逼供案第一被告辩护人,法院从轻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
辩护过程:
时间回溯至2013年7月,智豪律师接到电话咨询,随后在办公室约见了当事人,后得知该案系“重庆追诉首批打黑警察刑讯逼供案”,当然,那时尚没有这个称谓——重庆追诉首批打黑警察刑讯逼供案。该案是打黑期间警察刑讯逼供首次进入司法程序,在重庆尚属首例,并且案件中涉及大量重庆打黑时期的司法内幕,具有一定的敏感性,代理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智豪律师基于执业素养和公众责任意识,既要充分履行辩护职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从社会大局出发保守案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
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后,智豪律师第一时间到检察院查阅、复制了全案证据材料,并多次与公诉人就定罪、量刑沟通意见。全案证据材料共计三十余卷,三千余页,智豪律师在一周时间内查阅完所有案卷材料,制作了详细的阅卷笔录,将四名被告人供述列表对比、根据时间梳理案件事实经过、制作案件发展简图,前后三次将本案提交全所律师讨论,利用集体智慧、团队资源,共同拟定最佳的辩护方案。
案件经过侦查、审查起诉,最终被起诉至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据《南方周末》报道,起诉书提到的刑讯逼供行为包括三个部分:一是,被告人李某来到审讯室,当着其他审讯人员的面打被害人耳光;二是,其他两名同案犯先后“背靠墙将被害人双手向上铐于距地面190余厘米的墙面铁环上”,迫使被害人站立审讯;三是,被告人李某还采取了把被害人固定于审讯椅内,将其双手向上铐于墙面铁环上及“拖拉审讯椅”的手段进行审讯。无论事实究竟怎样,一时间媒体将镜头全部对准了该案的庭审。
辩护结果:
2014年5月13日,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法庭审理中智豪律师提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的危害结果也并非其本意,参与到打黑中间,很多民警都是没得办法,在当时那个环境中,被告人李某也认为一些做法要不得。此外,同案犯的一些行为已经超出了被告人李某的实行故意,属于共犯实行过限行为,对于造成的加重结果,被告人李某不应当负责。此外,智豪律师结合被告人李某事后积极赔偿被害人、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希望法院能够对被告人李某适用缓刑。庭审持续了四个多小时,最后合议庭经过合议后,当庭宣判,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李某被当庭释放,李某及其家属对智豪律师的辩护十分满意,智豪律师也再一次实现了为自由辩护、为生命呐喊的辩护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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