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这是小时候最喜欢也是印象最深的电视剧里的台词。爱做梦的我老幻想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为手持法槌、主持正义的法官或者是英气逼人、匡扶正义的检察官,又或者是舌战群雄,英姿飒爽的律师。于是,在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怀揣着对法律的敬仰,对法律职业的向往,对成为法律人的渴望,懵懵懂懂的我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法律专业。
在7年的法学学习中,我从一个法学门外汉开始慢慢地了解法律,了解法律职业,也开始对法律人有了重新的认识,尤其是对律师的认识。曾经在网上读到过一个生动描述律师生活工作的桥段:“上午围着法院转(找法官找案源),下午围着桌子转(请法官吃饭玩牌),晚上围着裙子转(请法官唱歌跳舞)。男律师进了法院点头哈腰,女律师进了法院打情骂俏。”虽然这样的描述过于夸张,但却反映了一定的现实以及大多数人对律师的看法。现实中,大部分司法工作者官僚主义仍非常严重,因此,面对律师,他们往往有点盛气凌人,常常无端地呵斥律师。而律师为了让自己代理的案件胜诉,与司法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关系,通常变得见风使舵、阿谀奉承。我也经常听不同法律行业的前辈讲,有些律师不守职业底线,以打通关系的名义额外骗取被代理人的钱财,中饱私囊。另外,案源是律师的生存之本,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再厉害的律师没有案源也无法生存。有些律师为求案源,就与看守所管教、办案民警、司法工作者等暗中勾结,强迫当事人选其作为辩护人,可谓为求案源而无所不用其极。这些负面的信息使得律师在我面前的形象从最初幻想的英气逼人跌到毫无尊严、没有底线。
2014年6月,为了给7年的法学生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我跟所有的毕业大军一样,带着对毕业就面临失业的恐慌,带着对未来社会的憧憬,加入了公考大军,成为了日夜奋战在备考战线上的一员,梦想着自己能成为法官或者检察官。唯独在面对律师行业的时候,我选择了绕道而行。随大流的思想是原因之一,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我自己在对法律人了解的过程中形成的对律师行业的偏见。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该所专注刑案,而我自身又是学习刑法的,比较对口。抱着将律师职业当做职业跳板的心理,我向智豪律师事务所投递了简历。很荣幸,智豪所接受了我的简历,并通知我参加面试。面试时与张智勇主任的谈话至今仍记忆犹新,犹如长者的教诲,一直萦绕在耳。面试过程中,张智勇主任谈到最多的就是人的品格,给我传授最多的也是为人处世之道。主任提到,智豪所不仅注重刑事专业水平,还重视律师的人品。人品不好,对刑辩律师来说是硬伤,是智豪所坚决不能接受的。此次面试,我感受到智豪所与我观念中的律所不同,也让我开始重新审视律师这个职业,有了想要去挑战一下的冲动。于是,我进入了智豪律师事务所,成为了一名实习律师。
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没有错,智豪所确实与众不同:
“不畏权贵唱赞歌,只为苍生讲真话”。智豪律师不畏强权,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一心只为当事人“谋利”。进入智豪后,我协办了一起毒品案,律师会见时受到侦查机关限制,在与承办民警交谈协商时,办案民警以“如律师继续纠缠,将收监处理”等言语相威胁。听到这样的话语,在我愤慨侦查机关滥用权力,嚣张跋扈,感慨自己是多么的渺小及无能为力之时。办案律师却冷静对待,在告知承办民警相关的法律法规后就不再过多纠缠。待办案民警离开后,他转向驻所检察室及看守所领导处反映情况,并及时地拟好律师函向相关部分反映情况。固定证据证明律师会见受限,多种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等,每一个环节,智豪律师都做到了滴水不漏。在智豪律师发函后的2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便与案件承办律师联系,并及时地安排智豪律师会见。智豪律师采取这种处理方式既避免与侦查机关发生正面冲突,又能实现律师依法会见的权利。作为律师,受到公检法工作人员阻碍的情况时常有之,智豪律师每次遇到这种情况,都能以巧妙的处理方式来实现有效维护当事人权利的目的。这让我心生佩服,它考验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专业素养,还有恰到好处的处事能力。江平老师说过“我只向真理低头”,而智豪律师坚守的原则是“我们只向法律低头”。
“作风正派,口碑良好”。智豪律所秉承“绝不多收当事人一分钱”的理念,兢兢业业为当事人奔波,即便有时候,当事人为了感谢律师,愿意多给诉讼费,智豪律师也会遵守律所规定,婉言拒绝。当然,更不会为了案源,去拉拢关系,放弃底线。因为智豪律师具有这样的职业操守,还有过硬的专业水平,已经成功代理很多富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智豪所也因此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许多当事人慕名而来,指明要智豪的律师为他们辩护,帮助他们维护权利,争取利益。
“认真负责,用心办事”。领悟到律师执业精神的真正含义,是在我加入智豪的一段时间后。智豪所对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次数有严格要求,但智豪律师主动去会见当事人的次数,远远比要求的多。一旦案情有变化,智豪律师会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告知其具体情况及对策;案情没有变化,智豪律师也会主动会见,向当事人送去诚挚地慰问;当事人生日、逢年过节等特殊日子,智豪律师同样也会主动会见当事人,向他们带去家人祝福。智豪所向当事人承诺,智豪所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必须通过团队讨论,制定辩护方案。事实证明,这句承诺得到了有效的执行。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智豪所办理的每起案件都要经过多次讨论,直至确定最佳辩护方案。智豪律师追求完美,对案件的每一个细枝末节都仔细斟酌,让百分之一的可能变成百分之百。
“倾囊相授,凝集力强”。智豪所是一个凝聚力极强的团队,同事之间以诚相待,相处融洽,智豪的特色团队讨论制度,也应该是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所谓特色的团队讨论制度,即智豪所承接的所有刑事案件,都必须通过团队集体探讨,集众人之长,提取精髓,全方位地为当事人解决问题。一方面能有效避免个人思维的狭隘性,另一方面还能让全所律师熟悉每一件刑事案件,从中提炼办案经验,快速提升自我。初入智豪,第一次参加周五的案例讨论,我便有了想留下来的念头。因为每位律师在讨论案件时都毫无保留,积极的建言献策,似乎将所有的案子都视为自己亲自承办。这让我感到,作为智豪律师,他不是一个人在奋斗,而是一个团队在战斗。拥有如此强大的团队力量,智豪律师当然可以无所畏惧,毫厘必争。能成为这个大家庭里的一员,得到那么多经验丰富的前辈们的倾囊相授,是一件多么令人兴奋的事啊!
“坚持学习,勇于创新”,所谓“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学要落后”。智豪所为丰富、充实、更新团队的理论基础,与西南证据法学中心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让知名学者定期为智豪律师进行理论培训;为提高辩护成功率,智豪所联合律协,邀请法、检系统工作人员就律师的有效辩护问题进行探讨交流;智豪所勇于创新,在探索中求发展,为了让律师学会站在当事人、法官、检察官的角度换位思考问题,以期快速提高业务水平,智豪所探索性地开展了几期模拟法庭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人们都说律师必须具备拍马溜须,忍辱负重,八面玲珑,见风使舵,花言巧语,心狠手辣,吃喝嫖赌,坑蒙拐骗的能力,如果不具备这些,你就很难混出个样子。但是智豪律师并不需要这些“能力”,在智豪,只要你拥有较好的品格,勤学、善学、求学的勇气,精益求精、孜孜不倦的奋斗精神,你就能有所作为有所成。
耶林说过:斗争是法的生命。为权利而斗争是每个法律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向权力挑战,因为在他们心中法律至高无上;要向金钱挑战,因为高贵的法律容不得半点玷污;要向一切腐朽的思想挑战,因为法律是人类精神的精华。智豪律师不为权贵折腰,不为金钱所惑,不被腐朽的思想侵蚀,因为他们秉持着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正是这种信念,将所里的同事凝聚在了一起,凝成了一股坚不可摧的力量,去实现法律人的价值,去捍卫心中的正义。
回想半年前的我,就是一只井底之蛙,看待事情都过于片面,感谢那时的我有尝试的勇气,也感谢那时的我能遇到智豪所。通过在智豪所的学习、成长,我找到了职业方向,也找到了法律人的职业尊严,更找到了自己事业上的归属,我为能成为一名律师而骄傲,我更为能成为一名智豪的专业刑辩律师而自豪。
在7年的法学学习中,我从一个法学门外汉开始慢慢地了解法律,了解法律职业,也开始对法律人有了重新的认识,尤其是对律师的认识。曾经在网上读到过一个生动描述律师生活工作的桥段:“上午围着法院转(找法官找案源),下午围着桌子转(请法官吃饭玩牌),晚上围着裙子转(请法官唱歌跳舞)。男律师进了法院点头哈腰,女律师进了法院打情骂俏。”虽然这样的描述过于夸张,但却反映了一定的现实以及大多数人对律师的看法。现实中,大部分司法工作者官僚主义仍非常严重,因此,面对律师,他们往往有点盛气凌人,常常无端地呵斥律师。而律师为了让自己代理的案件胜诉,与司法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关系,通常变得见风使舵、阿谀奉承。我也经常听不同法律行业的前辈讲,有些律师不守职业底线,以打通关系的名义额外骗取被代理人的钱财,中饱私囊。另外,案源是律师的生存之本,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再厉害的律师没有案源也无法生存。有些律师为求案源,就与看守所管教、办案民警、司法工作者等暗中勾结,强迫当事人选其作为辩护人,可谓为求案源而无所不用其极。这些负面的信息使得律师在我面前的形象从最初幻想的英气逼人跌到毫无尊严、没有底线。
2014年6月,为了给7年的法学生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我跟所有的毕业大军一样,带着对毕业就面临失业的恐慌,带着对未来社会的憧憬,加入了公考大军,成为了日夜奋战在备考战线上的一员,梦想着自己能成为法官或者检察官。唯独在面对律师行业的时候,我选择了绕道而行。随大流的思想是原因之一,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我自己在对法律人了解的过程中形成的对律师行业的偏见。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该所专注刑案,而我自身又是学习刑法的,比较对口。抱着将律师职业当做职业跳板的心理,我向智豪律师事务所投递了简历。很荣幸,智豪所接受了我的简历,并通知我参加面试。面试时与张智勇主任的谈话至今仍记忆犹新,犹如长者的教诲,一直萦绕在耳。面试过程中,张智勇主任谈到最多的就是人的品格,给我传授最多的也是为人处世之道。主任提到,智豪所不仅注重刑事专业水平,还重视律师的人品。人品不好,对刑辩律师来说是硬伤,是智豪所坚决不能接受的。此次面试,我感受到智豪所与我观念中的律所不同,也让我开始重新审视律师这个职业,有了想要去挑战一下的冲动。于是,我进入了智豪律师事务所,成为了一名实习律师。
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没有错,智豪所确实与众不同:
“不畏权贵唱赞歌,只为苍生讲真话”。智豪律师不畏强权,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一心只为当事人“谋利”。进入智豪后,我协办了一起毒品案,律师会见时受到侦查机关限制,在与承办民警交谈协商时,办案民警以“如律师继续纠缠,将收监处理”等言语相威胁。听到这样的话语,在我愤慨侦查机关滥用权力,嚣张跋扈,感慨自己是多么的渺小及无能为力之时。办案律师却冷静对待,在告知承办民警相关的法律法规后就不再过多纠缠。待办案民警离开后,他转向驻所检察室及看守所领导处反映情况,并及时地拟好律师函向相关部分反映情况。固定证据证明律师会见受限,多种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等,每一个环节,智豪律师都做到了滴水不漏。在智豪律师发函后的2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便与案件承办律师联系,并及时地安排智豪律师会见。智豪律师采取这种处理方式既避免与侦查机关发生正面冲突,又能实现律师依法会见的权利。作为律师,受到公检法工作人员阻碍的情况时常有之,智豪律师每次遇到这种情况,都能以巧妙的处理方式来实现有效维护当事人权利的目的。这让我心生佩服,它考验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专业素养,还有恰到好处的处事能力。江平老师说过“我只向真理低头”,而智豪律师坚守的原则是“我们只向法律低头”。
“作风正派,口碑良好”。智豪律所秉承“绝不多收当事人一分钱”的理念,兢兢业业为当事人奔波,即便有时候,当事人为了感谢律师,愿意多给诉讼费,智豪律师也会遵守律所规定,婉言拒绝。当然,更不会为了案源,去拉拢关系,放弃底线。因为智豪律师具有这样的职业操守,还有过硬的专业水平,已经成功代理很多富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智豪所也因此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许多当事人慕名而来,指明要智豪的律师为他们辩护,帮助他们维护权利,争取利益。
“认真负责,用心办事”。领悟到律师执业精神的真正含义,是在我加入智豪的一段时间后。智豪所对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次数有严格要求,但智豪律师主动去会见当事人的次数,远远比要求的多。一旦案情有变化,智豪律师会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告知其具体情况及对策;案情没有变化,智豪律师也会主动会见,向当事人送去诚挚地慰问;当事人生日、逢年过节等特殊日子,智豪律师同样也会主动会见当事人,向他们带去家人祝福。智豪所向当事人承诺,智豪所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必须通过团队讨论,制定辩护方案。事实证明,这句承诺得到了有效的执行。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智豪所办理的每起案件都要经过多次讨论,直至确定最佳辩护方案。智豪律师追求完美,对案件的每一个细枝末节都仔细斟酌,让百分之一的可能变成百分之百。
“倾囊相授,凝集力强”。智豪所是一个凝聚力极强的团队,同事之间以诚相待,相处融洽,智豪的特色团队讨论制度,也应该是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所谓特色的团队讨论制度,即智豪所承接的所有刑事案件,都必须通过团队集体探讨,集众人之长,提取精髓,全方位地为当事人解决问题。一方面能有效避免个人思维的狭隘性,另一方面还能让全所律师熟悉每一件刑事案件,从中提炼办案经验,快速提升自我。初入智豪,第一次参加周五的案例讨论,我便有了想留下来的念头。因为每位律师在讨论案件时都毫无保留,积极的建言献策,似乎将所有的案子都视为自己亲自承办。这让我感到,作为智豪律师,他不是一个人在奋斗,而是一个团队在战斗。拥有如此强大的团队力量,智豪律师当然可以无所畏惧,毫厘必争。能成为这个大家庭里的一员,得到那么多经验丰富的前辈们的倾囊相授,是一件多么令人兴奋的事啊!
“坚持学习,勇于创新”,所谓“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学要落后”。智豪所为丰富、充实、更新团队的理论基础,与西南证据法学中心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让知名学者定期为智豪律师进行理论培训;为提高辩护成功率,智豪所联合律协,邀请法、检系统工作人员就律师的有效辩护问题进行探讨交流;智豪所勇于创新,在探索中求发展,为了让律师学会站在当事人、法官、检察官的角度换位思考问题,以期快速提高业务水平,智豪所探索性地开展了几期模拟法庭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人们都说律师必须具备拍马溜须,忍辱负重,八面玲珑,见风使舵,花言巧语,心狠手辣,吃喝嫖赌,坑蒙拐骗的能力,如果不具备这些,你就很难混出个样子。但是智豪律师并不需要这些“能力”,在智豪,只要你拥有较好的品格,勤学、善学、求学的勇气,精益求精、孜孜不倦的奋斗精神,你就能有所作为有所成。
耶林说过:斗争是法的生命。为权利而斗争是每个法律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向权力挑战,因为在他们心中法律至高无上;要向金钱挑战,因为高贵的法律容不得半点玷污;要向一切腐朽的思想挑战,因为法律是人类精神的精华。智豪律师不为权贵折腰,不为金钱所惑,不被腐朽的思想侵蚀,因为他们秉持着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正是这种信念,将所里的同事凝聚在了一起,凝成了一股坚不可摧的力量,去实现法律人的价值,去捍卫心中的正义。
回想半年前的我,就是一只井底之蛙,看待事情都过于片面,感谢那时的我有尝试的勇气,也感谢那时的我能遇到智豪所。通过在智豪所的学习、成长,我找到了职业方向,也找到了法律人的职业尊严,更找到了自己事业上的归属,我为能成为一名律师而骄傲,我更为能成为一名智豪的专业刑辩律师而自豪。
作者:袁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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