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男,1953年生,重庆市璧山县人,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4年7月10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重庆市某看守所。其家属在其被拘留后慕名找到智豪刑辩团队,委托资深的刑辩律师代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主办律师随即展开研究,认为叶某并无参加传销活动,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依法不应认定为犯罪;若叶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其犯罪情节轻微,作用地位小,系帮助犯,且不具备社会危险性及人身危害性。
主办律师整理归纳了相关意见,在依法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叶某后,随即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在批捕期间与检察院相互交换了意见。经过主办律师的努力,于2014年8月11日,叶某成功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接受委托后,主办律师随即展开研究,认为叶某并无参加传销活动,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依法不应认定为犯罪;若叶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其犯罪情节轻微,作用地位小,系帮助犯,且不具备社会危险性及人身危害性。
主办律师整理归纳了相关意见,在依法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叶某后,随即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在批捕期间与检察院相互交换了意见。经过主办律师的努力,于2014年8月11日,叶某成功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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