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男,1962年3月30日出生,原长寿区某机关负责人,因受贿罪被长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其家属得知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门办理刑事案件且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律所后,近日慕名前来要求为刘某某案件办理申诉。智豪律师刑事团队在查阅分析原审判决书、相关证据及听取其家属介绍的案情后,提出的代理思路得到其家属的认同。其家属决定正式委托智豪律师刑事团队代理刘某某受贿罪一案的申请再审工作。
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指派职务犯罪案件部门的专业律师承办该案。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到某区监狱会见了刘某某,就原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新的证据与刘某某进行了沟通。承办律师将于近日前往法院为本案的申请再审调取相关案卷材料。
现刘某某受贿一案的申请再审工作正在团队律师办理过程中。
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指派职务犯罪案件部门的专业律师承办该案。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到某区监狱会见了刘某某,就原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新的证据与刘某某进行了沟通。承办律师将于近日前往法院为本案的申请再审调取相关案卷材料。
现刘某某受贿一案的申请再审工作正在团队律师办理过程中。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刘某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委托智豪刑辩律师团队辩护
- · 刘某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一案,委托智豪律师辩护
- · 刘某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一案,委托智豪律师代理
- · 杨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 委托智豪刑辩律师团队辩护
- · 王某某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 委托智豪刑辩律师团队辩护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