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交通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即具有有罪性。情节加重犯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基本犯罪,且其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符合了作为加重处罚情节的要求,而由刑法规定了加重的法定刑的犯罪形态。立法条文中一般表述为“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恶劣”、“情节特别恶劣”。《刑法》地133条将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处罚表述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见《刑法》第133条将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升格的加重处罚情节而规定,构成情节加重犯,因而其前提条件必然是已经构成刑法分论规定的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如果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则其后的逃逸行为并不构成此处的加重量刑情节。同时由于《刑法》第133条单独将“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列为法定刑升格情形之一,因此除了逃逸之前的交通肇事行为已经造成死亡的损害后果外,此处的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结果并不包括因逃逸而致人死亡的结果,即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 · 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事由是什么
- · 交通肇事罪的主体符合取保候审的主体要求吗
- · 交通肇事罪在哪些情况下不能适用取保候审?
- · 交通肇事罪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