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嫌疑人张某、 男、 汉族、重庆人。因涉嫌诈骗罪于2012年9月被拘留关押于某区看守所。
嫌疑人的家属于2012年12月18日下午慕名前来找到智豪律所团队,经咨询后,最后选择委托本所律师。
我接受委托后立即找到相关办案单位联系接洽,依法先后19次会见了何某,了解案情;并到重庆市某检察院交换意见。经智豪刑辨团队集体讨论,辩护人提出提出嫌疑人张某系初犯、案发后积极赔偿相关费用,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其犯罪金额较小,且一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意见 。经开庭审理,最后法院采纳本所律师意见、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年,至迟,何某刑期不过一个月,实际上相当于缓刑了,但当事人巨额罚金不用缴纳了。张某家属比较满意并送锦旗表示感谢。
智豪刑事律师团队
嫌疑人的家属于2012年12月18日下午慕名前来找到智豪律所团队,经咨询后,最后选择委托本所律师。
我接受委托后立即找到相关办案单位联系接洽,依法先后19次会见了何某,了解案情;并到重庆市某检察院交换意见。经智豪刑辨团队集体讨论,辩护人提出提出嫌疑人张某系初犯、案发后积极赔偿相关费用,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其犯罪金额较小,且一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意见 。经开庭审理,最后法院采纳本所律师意见、判处何某有期徒刑1年,至迟,何某刑期不过一个月,实际上相当于缓刑了,但当事人巨额罚金不用缴纳了。张某家属比较满意并送锦旗表示感谢。
智豪刑事律师团队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假冒离异女性恋爱诈骗90万,看律师如何力挽狂澜,成功缓刑
- · 保健品养老诈骗600多万,最终仅认定26万,律师成功辩护案例
- · 三人同时缓刑!成功辩护小额贷款型诈骗案!
- · 男性保健品诈骗150万,两个股东认定从犯均缓刑!
- · 两罪缓刑!我是如何成功辩护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案的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