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继续完善五项机制依法履行反渎职能

2013-09-24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44个渎职侵权罪名涉及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反渎职侵权部门将加大查办社会管理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力度,在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中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日前表示。
 
  最高检日前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反渎职侵权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制制度建设,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经常性工作。
 
  一是完善专项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新农村建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涉法涉诉等领域、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促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是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加强“阳光检务”信息平台建设,畅通和拓宽群众检举、揭发、控告、申诉等诉求表达渠道,对于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广泛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主动听取群众呼声,时刻关注舆论动态,依法妥善处理合理诉求,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做好解释和引导舆论的工作。
 
  三是完善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对涉及渎职侵权舆情经常性监控、分析和报告,加强对办案社会、安全、廉政风险的分析研判,科学制定处置预案,及时主动做好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
 
  四是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联系机制。查办重大、复杂、疑难和典型案件,出台重要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大事项,及时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注重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切。
 
  五是完善内外协调配合机制。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机关和各内设机构的协调配合,建立定期沟通、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工作协作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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