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份,我在新疆给重庆巫山县的一个人汇了六千块钱,我是通过移动公司的百事易短信交友开始认识的,,他装成一个女的,然后通过打电话声音也很象女的,然后他就说他要开鞋店,买制鞋机器向我借了三千,而后又说需要其它功能的的制鞋机器,又向我借了三千块钱,我当时汇款是通过别人的网上银行汇的,然后我就回到重庆,到巫山去找到了这个人,然后又去了一次,他看样子还是没钱,然后又说我在那开鞋店,又拿了两千去进货,到头来一共八千块钱,还不算两趟路费,最后我看不行,我让他打了个借条,是他自己写的,但还款日是2013年4月,我请求教一下,我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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