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涉嫌刑讯逼供罪委托智豪团队办理

2013-09-10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1972  年 5月1日生,长寿区,王某某于 2013年6 月26日 因涉嫌刑讯逼供罪被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决定刑事拘留,现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羁押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2011年7月,市局成立A069专案组,要求长寿区分局承涪陵区吕某涉黑案,必须在3个月内办结。王某某是专案组成员,现场实际负责人。7月30日,民警单某将吕某双手吊起导致其九级伤残,重伤。单某2012年自首,指认系王某某指使刑讯逼供。近日,嫌疑人王某某家属经多方打听、了解得知智豪刑事律师事务所专办刑事案件而慕名前来委托,要求委托智豪刑事团队律师办理王某某涉嫌刑讯逼供一案的刑事辩护及代理。智豪律师刑事团队对其家属提供的案情结合团队亲自办理的类似案例认真分析和讲解后,同意接受嫌疑人家属的委托,正式代理王某某涉嫌诈刑讯逼供一案的辩护工作。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即刻向相关办案机关申请并会见了王某某,同时就嫌疑人家庭及自身的疾病信息及特殊困难或可能被准予取保候审的相关情况,在办理过程中随时向智豪刑事团队的负责人汇报及提交团队律师大讨论,现王某某刑讯逼供案件正在团队律师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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