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陈某、金某、黄某等人于2010年上半年,委托昆明的一家会计审计公司在香港注册公司,并以将在美国纳斯达克证券市场上市为由,通过在互联网建立网站、发放宣传资料和公开招募等方式对外宣传,在内地出售“原始股”,并以每日0.5%返利直至公司正式上市为诱饵,在昆明及周边十余个省(市)向公众吸收存款两千多万。9月初,此团伙被正式逮捕,后金某家属特地慕名来重庆委托刑事律师网的知名刑事律师为其担任辩护律师,我们介入后认真分析案情,在庭上多个辩护观点特别是从犯的辩护观点获得法官采纳,金某成功获得减轻处罚。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重庆天颐味公司非法集资超6000万 委托成功取保候审
- · 金某虚构公司称集资上市 吸收公众存款获轻判
- · 重庆天颐味公司非法集资超6000万 委托成功取保候审
- · 重庆某两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907万罪轻辩护成功
- · 重庆加加公司诈骗4000万涉及860多名中老年被害人特大非法集资案成功辩护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